
2008-12-03 来源:
比扎伊大夫说,婚前体检的结果只有医生和被检查者知道,婚姻登记部门只核准“检查已做”之事实,无法获得具体的检查结果,更无权依据结果对新人成婚的意愿作任何裁决。而医生对新人婚检是履行职责,并无额外的利润可图。
医生支持法律给人们“强加”的这个义务
比扎伊大夫告诉记者,早在1942年法国法律就规定结婚前必须做健康检查,但是检查项目不断在变化。她本人在上个世纪70年代做过婚检,当年查的是梅毒、淋病,而不是风疹、弓形虫、Rh溶血病、艾滋病等;当年文件的措辞也不像现在这样让人丝毫不觉得被冒犯。她对此的评论是:“医学和法律的进步,就是为了人的健康和尊严。”
比扎伊大夫也指出,现在法国很多人选择长时间同居而不结婚,许多人在长期共同生活、甚至有了孩子以后才决定办理结婚手续,这一部分“新人”的婚检对他们本人来说只是走过场。事实上,法国43%的孩子是非婚生,母婴保健工作主要是依靠健全的医疗制度、为人父母者和医生的责任心。
尽管如此,这位从业30年的女大夫还是肯定强制性婚检的必要性:“我的病人当中,有被丈夫传染了艾滋病的妻子,有被母亲传染了疾病的婴儿,有因缺少简单医学知识、怀上畸形胎儿的妈妈。她们都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事先了解情况,很多痛苦都可以避免。作为医生,我希望所有人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在生育后代之前确保自己身体健康。如果他们自己做不到,我支持法律给他们强加这个义务。”
(实习编辑:林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