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6 来源:
体检机构反应用人单位存歧视不应罚医疗机构
针对周洪宇代表的建议,北京市体检中心和慈铭体检中心(原慈济)均表示,目前他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体检结果,均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两个机构均认为,如实记录体检结果是医生的基本操守,罚款的提议可行性不强。
慈铭体检中心潘家园分院院长崔其祥说,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要求,体检机构不得擅自隐瞒体检者的病情。体检中心如实反映体检者的身体情况,这是对体检者负责的表现,也是医生职业道德的最基本体现。
崔其祥认为,用人单位因求职者携带乙肝病毒而不予录用,是用人单位存在歧视,并不是体检中心的错误。对体检中心罚款的提议,是“罚错了人”。
此外,记者从北京市体检中心了解到,目前本市只有对征兵体检、公务员体检和医药、餐饮、教育行业体检有明确标准。对一般行业并无硬性规定,即患何种病不可从事相关职业。因此,对求职者是否录用,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如何选择。
(实习编辑:林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