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8 来源:中山三院核医学科
131I 治疗格雷夫斯甲亢后,患者应遵循下述辐射安全注意事项。这些内容应由医务人员在实施治疗前对患者进行详细告知。建议向患者提供书面指导材料。(1)有晕车史的患者,服 131I 当天宜加服止吐剂或避免乘用机动车,以防路途中晕车导致呕吐。(2)患者离院返回居住地时,尽量避免公共交通,避免接触孕妇或新生儿,远离配有高敏感射线监测的场所(包括重要社会活动场馆、机场或其他安检严格的场所等)。(3)131I治疗后 2 d内,患者宜多饮水、多排尿。治疗后 1周内,在固定居所中宜与他人保持1.8 m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共用餐具。(4)固定居所内宜配备患者单独使用的卫生间,排便时应避免尿液和粪便污染卫生间,排便后宜增加冲水次数。(5)131I 治疗后 1 周至 1 个月间,宜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特别需注意避免与儿童及孕妇的近距离接触。(6)131I 治疗后 6 个月内,育龄患者应采取避孕措施。鉴于甲状腺激素对母体和胎儿健康的重要作用,建议131I 治疗后的女性待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后再考虑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