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8 来源:
1.影响容貌的色素痣,特别是位于颜面和肢体裸露部位的面积较大或生长毛发、局部肥厚、表面粗糙,有碍社会活动和影响心理健康的病变。
2.有恶变可能和恶变倾向的任何色素痣。
3.经非手术治疗无效者或非手术治疗后残留色素痣或瘢痕等需要整形修复者。
全身状况不允许时不宜手术。
1.以完全切除病变为原则,但如为巨痣或为多发性散在分布的色素痣,只能进行选择性切除。切口通常选在可见边缘外2~3mm,切除深度须包含皮下脂肪组织浅层。
2.小面积色素痣通常采用切除缝合法,取梭形切口,游离创缘后缝合。面积稍大的色素痣如不能一次完全切除,可采用分次切除法。
3.大面积色素痣可采取切除植皮法,有皮片移植和皮瓣移植两类方法。根据创面部位和大小用中厚或全厚皮片移植,面颈部色素痣可用局部皮瓣转移修复,以取得肤色和质地的一致。
4.大面积色素痣的切除还可以采用皮肤软组织扩张术修复。先在病变周围正常皮肤处埋置适当大小的皮肤软组织扩张器,经扩张后,再切除病变,用扩张皮瓣转移修复创面。如不能完全切除病变,还可进行重复组织扩张治疗。另外,尚可利用远位扩张皮瓣转移修复病变。
5.对于波及某些重要解剖部位的色素痣,如睑缘、泪点、鼻前庭、外耳道、眉以及头皮等,可以采取选择性部分切除术。
1.前尽可能排除恶性变。
2.切除病变的过程中,注意防止痣细胞播散。
3.选取适当部位作为供皮区或供瓣区。
4.术后常规送病理检查,以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