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6 来源:
入职体检表应禁乙肝信息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建议保护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内容应纳入《就业促进法》,详细结果应给体检者医疗机构泄露隐私应予惩罚,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记者12日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已建议,交给用人单位的入职体检报告只应填"合格"与"不合格",细项结果只能给体检者自己或其亲属。
检测结果只能告知被检者或直系亲属
周洪宇建议,任何乙肝标志物检测的结果只能告知被检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他还建议,依法必须进行的强制性体检包含乙肝标志物检测时,医疗机构可以出具“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意见。
泄露乙肝隐私最高罚10万元
县级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各医疗机构保护、侵犯、泄露乙肝携带者隐私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应当对侵犯、泄露乙肝携带者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及责令改正,对泄露乙肝隐私的,可给予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应允许保险公司设乙肝相关险种
周代表还建议保护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内容应纳入《就业促进法》;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开设与乙肝相关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