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 来源: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本报记者 朱聚强
时下,杭州各家银行信用卡战如火如荼,由此也衍生出“玩卡一族”。对于这些将信用卡各种功能玩得无比娴熟的群体,利用网上支付等方式,进行低成本的信用卡小额套现,简直如同“小儿科”一样方便。
不过据媒体报道,业界千呼万唤的《银行卡管理条例》即将出炉。在中国银联近日举办的“银行卡风险高层研讨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表示,条例将针对涉及银行卡犯罪,尤其是利用银行卡套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目前国内各家银行开展银行卡业务,遵循的是央行1997年颁布的《银行卡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已明显滞后,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对于当前社会上猖獗的信用卡非法套现行为,该办法没有具体的量刑规定,不利于有关方面严厉打击。银行查获提供非法套现服务的不法商户后,一般的措施只是收回其POS机。非法套现的持卡人被查获后,一般由银行采取止付、冻结账户和记入“黑名单”的做法,不能施以更为严厉的处罚。因此,设立“黑名单”、处以一定罚款等方法也许更为客观可行。
网上虚构交易套现成本低
王华(化名)在杭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月收入3000多元。两年前,她在银行殷勤推销下办理了一张联名信用卡。如今,她对于信用卡的免息期计算、ATM机提现手续费、透支利息等相当熟络,已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玩卡高手。
上周,王华同学的新店开张,同时开设了网上商店。为了集聚人气,增加网上商店的交易量与信用等级(以买家评价好坏而定),王华和一帮朋友在该网上商店进行购物消费,通过两次资金划转,完成了信用卡小额套现:她先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消费500多元,两天后,其同学再从自己账户将500多元的消费款,转还至王淑华的借记卡账户。
“当时只是为了买名牌服务可以享受打折,之后通过网上购物才发现信用卡透支取现的捷径”。王淑华说,“周围很多朋友、同学使用过这种方式套现,连提现手续费也不需要”。
半年前小额套现方法更简便
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利用网上电子支付交易过程,进行信用卡套现,需要模拟网上交易流程,半年前还有更为简便的方法。现在的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均有第三支付系统。这一网上交易过程通常是买家在购物网站上看中某商品后,可将资金划账入网站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在卖家发货而买家确认收到货品后,第三方支付系统会自动将款项打入卖家的账户。利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提供的账户则可直接进行小额套现。
“实际上,我不买任何东西时,仍然可以向这个账户里打钱。”王华解释说,通过“账户充值”功能,可选择近10家银行的银行卡进行充值。如果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的,就可以按照提示充值。充值成功就可以用这个账户中的余额进行网上购物等支付交易。如果不用账户的钱购买任何东西。但是,如果有人把账户中的钱转账至另一张借记卡中,相当于实现了信用卡小额套现。这种方式要比虚拟网上交易更简便。半年前,王华曾多次通过此类方式小额提现。“现在购物网站对这类转账提现方式已比较警惕。”王华说,在充值阶段中,网页上都有警示。
小额套现仍会危害信用记录
与现在社会上贷款中介利用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在ATM机或POS机上非法套现不同,一些持卡人利用网上支付渠道进行信用卡小额套现,一是出于好玩;其次是这种方式避开了银行收取信用卡提现手续费,并且,每张信用卡都有免息期,如算准免息期的还款日,连透支利息都不用支付。“也就是最多在50天内,我们可以免费使用银行提供的小额无息贷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持卡人说。
对此,杭州一家银行的信用部工作人员表示,采用这类方式套现的,多数是玩卡一族,而且大部分是小额套现。因为,通过网上支付进行信用卡套现,必须面对发卡银行对信用卡的日交易限额。
去年,央行发布《电子支付指引》规定,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相应安全认证外,单笔金额还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但在实际情况中,各银行的规定不尽相同,有些银行就只规定了每天的限额为5000元,并没有限定每笔交易。换言之,持卡人不需要频繁交易,就存在单天套现5000元的可能。银行的工作人员提醒,使用信用卡进行小额套现,有时不仅占不到便宜,还有可能危及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