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0 来源:
近代
中国
奴婢制度跟奴隶制度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为奴者同样被人贩卖、劳役,甚至被虐待,为婢的甚至会被奸污。然而奴婢制度对于奴婢还是有一些人身保障,而不像奴隶制度那样成为奴隶者会任由主人随时杀害或陪葬而不用负上法律责任,在法律上还是有最低限度的生存自由。然而如何对待奴婢,仍是出于主人的心态。
在奴婢制度下的婢女,有着很多不公平的待遇。过去常有锢婢之风,亦即禁止婢女结婚。宫婢即为典型,除了受皇上宠幸的宫婢外,皆无任何名份,只能一生为奴,亦不得结婚。又如浙江地区,据明万历《仙居县志》载,该县“士民之家,私畜民婢,垂白无夫……夺人父母之愿,锢人男女之欲”[7]。就是说仙居县不少私家婢女,上了年纪还没有婚配[8]。不许婢女结婚的同时,更甚者对婢女大肆侮辱、奸淫。如《开元天宝遗事》载:岐王年纪尚轻时,即贪恋女色,轻薄婢女。每到寒冬季节,他有炭火不烤,而将冷手伸进家中女奴的怀中,靠揣摸她们的乳房、肌肤而“暖手”[9]。亦有因为主人奸淫婢女,而使主母心生愤狠,为泄愤而对婢女当作“出气阀”而加以虐待。
亦有善待婢女的主人。据《清稗类钞‧雅量类》载,徐家有来喜、来庆二婢,其母对待她们“衣食必周,偶有疾病,恒使就医,灯下则教其识字,与讲大意,有过失,诃斥之而已,不鞭挞也”。一些有教养而又有同情心的士子,反对传统奴婢制度观念,放免自家婢女。让婢女嫁到良家求得好归宿。
英国
在上流家庭的女仆,分工仔细,比较只需做专门的工作。而中产家庭只能请少数女仆的家庭,女仆的工作可能会非常忙碌。
因应人品评价书(前任雇主发给女仆的推荐信)而决定的女仆的职级和晋升机会。很多家庭都很看重人品评价书,有良好记录的女仆往往都获得优先取录。
有一定的工资。依据等级和工作性质会有不同的薪资。亦因应不同的雇用条件也有不同的支薪方法。
休息的场所是仆役大厅。依不同的主人有待遇的差异,有些只会设置简陋的桌椅和化妆桌,有些会有舒适一点的旧沙发或书本、钢琴等。内设呼唤仆役用的铃当。
除了女管家有环境好的个人专用房间外,大多数的女仆都是共住在环境差的房间,甚至是只能睡在工作间的角落。
为免疏于家务工作,一般禁止女仆恋爱。反对女仆恋爱的女主人若发现有女仆与男性交往,会被解雇。
有些女佣会一生于大宅第中工作。但也有一些上半生当女仆工作,下半生选择结婚的女仆。好的雇主有些会在离职时因应工作表现而给一笔金额。
伙食一般以简单煮理为主。较好的雇主会给予较好的伙食,如上流家庭以肉食为主,可分享到碎肉和炖肉。一般家庭只以蔬菜为主,甚至也有只给一片面包作为一天饮食的主人。如果厨房女仆煮得不好时,也有女仆会选择吃主人吃剩的饭菜。
虽有规定每周应有休假,和每年有数天到十数天的休假回乡探亲,但是一般低阶女仆都不容易得到休假。而贴身女仆则因其工作是随身侍候女主人所需,一般来说是无暇休假的。
法国
待遇较差,通常要工作一整天,被相当苛刻地对待。
德国
因为是属于家族成员之一,名义上受雇主保护。
在受到法律包庇下,有些雇主会对女仆施暴。虽有法律上可以控告雇主,但雇主多以人品评价书作要胁而使其屈服。
美国
殖民时期多以年度或季度为单位,在契约时间内必须要做所有的家务,完成一年或一季后,则能分得土地或等值的工资。后来则以月为单位的短工,可随时满一个月后即解雇而不获事前通知。
没有家族的支配关系,女仆都是分担工作。
现代
由于规定申请雇用女佣的雇主要有一定的银行存款或固定收入,故此女佣的稳定工资得到保证。
雇主必须要提供能让女佣有隐私安全的休息房间,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
有最低工资限制、年假返乡探亲、医疗津贴、遣散费、雇佣保险和机票,视情况还有膳食和交通津贴。
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