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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长春市民马先生到一家中药店去取煎好的中药。但原本应该18袋的药,药店却只给了他15袋。再仔细一看,发现中药袋上的药方也不是自己的。后来马先生才知道因为药店失误,将两份煎好的中药给串了。而让马先生担心的是本应属于他的中药已被人取走,并且该人还无法联系上。药店表示,拿错了药的人吃了也不会有什么闪失。
治痤疮药被“调包”
长春市民马先生说,因为家里有人脸上起了痤疮,并且在长春找了许多医生都没有治愈,就从山东老家请人开了6服中药,邮寄到了长春。因为自己家里煎药煎不好,而到药店去煎药每服只要2元钱,11月30日10时左右,马先生就将药送到了工农大路与桂林路交会处的百全中草药店去煎。马先生说他以前曾多次在这里抓药和煎药。店员给了马先生一张4号的煎药卡,并让他在当天16时30分前来取药。
11月30日16时左右,马先生来到药店,店员将煎好的中药给了马先生。“6服药,每服能煎出3袋,应该一共是18袋,但我一查却只有15袋。”马先生说,他仔细一看煎药袋上的药方,也不是自己的。
药店有俩4号煎药牌
“他们药店里有两个4号牌,一个是深色的,一个是浅色的,我拿的这个是深色的。”马先生说,而店员却将两份中药给错了人。本应属于马先生的中药在马先生去药店前半个小时已被人领走了。而药店表示,无法联系到这个人。
“领走我的药的是个小姑娘,她的药是治贫血的,而我这个药是治痤疮的,是用来活血的。”马先生说,他很担心那个小姑娘吃了不属于自己的药对身体不好。“这件事我倒是没有什么责任,但想想于心不忍啊。”经过1个多小时的协商,药店与马先生达成了赔偿协议。药店赔偿马先生的中药费650元、这次的邮费100元和再次从山东购药的邮费100元,共计850元。“我在山东买中药没有发票,但是有汇款单,我让妻子从家里拿了汇款单打车送到药店的。”马先生说,他以此来证明自己买药的费用。
药店经理:不会有闪失
1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春市工农大路与桂林路交会处的百全中草药店。在店内,记者看到了悬挂在墙上的中草药经营证书以及相关的营业证书。店员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药店的经理孙女士。
孙女士表示,现在已经无法联系到取走马先生药的那个女孩,也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那个女孩如果吃了药不舒服就会回到店里。女孩的药是4天的量,吃完之后便会再到药店里来。孙女士称咨询了医生,医生表示因为吃药的两个人都是女孩,治痤疮和贫血的这两个中药不是相反的,两个人基本是吻合的,不会有什么闪失,女孩吃了之后不会产生伤害。“确实错在我们这里。”孙女士说。药店里有两个4号煎药牌,是因为药店里新做了一批牌,旧的还没有换下来,以前从来没有过这个情况。
随后,店员表示旧的煎药牌都已经扔掉了。
(责任编辑:黎颖瑜)
福建省人民医院 全科医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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