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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医院分娩子宫被切除 家属称孕检未见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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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09:40:00

  一名36岁的高龄产妇在情人节当天前往龙岗坂田医院分娩,孩子生下后,子宫被切掉了,令当事人无法接受。涉事医院昨日解释称,切除该产妇子宫系为救人,并非医疗事故。

  据全先生介绍,其妻子董女士今年36岁了,由于是头胎,为安全起见,怀孕期间的例行检查一项没落下,从没检查出不正常。2月14日清晨6点10分,董小姐进了坂田医院的产房。7点10分,医生抱出了一个健康的女婴,并称产妇过一会就出来。一段时间后,医生告诉全先生,说董女士的子宫出了点问题,要处理一下。又过了一会,医生告诉全先生,董女士的子宫保不住了,必须切除,让全先生签字。全先生感觉事情蹊跷,就不愿签字,但医生说不签字,就动不了手术,产妇难以保住性命。全先生说,几经交涉,老婆的子宫还是被切除了。全先生质疑院方处理不当,希望院方给一个明确说法,但是院方一直不肯让他拿走住院病历,还逼她老婆出院,否则不给伤口拆线,更加重了他的疑心。

  前日和昨日,记者几次联系坂田医院的朱院长,他否认切除董女士的子宫属于医疗事故。朱院长解释说,董女士当日上午生完小孩后,已经撑大的子宫无法收缩,出现大出血的症状,危及产妇性命,医院在取得产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为了救人,才切除了产妇的子宫。术后家属还感激院方的救治行为,可过了几天后,家属又怀疑切除子宫系院方处理不当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纠纷后,住院病历已经被封存,如果想复印,则要拆封,但家属又担心删改病历的变故,不同意拆封,所以这事就僵持不下。至于逼迫患者出院一事,朱院长也予以否认,表示董女士确实可以出院了,再留院没有必要。朱院长希望家属有质疑可通过申请医疗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郎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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