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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不在公立医疗机构名录的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一律放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日公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缓解群众看病难的矛盾。
两点内容
1、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
根据三部门公布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向社会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
发改委要求,各地要督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
2、合规非公医院纳入医保范围
这份文件明确,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应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加强监管
放开价格不等于放松监督
三部门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严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级甲等 门诊部 公立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53号
二级 门诊部 公立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建设路7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旌德县和平路16号
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
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东段599号
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广东省韶关市西郊六公里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重庆市双碑街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