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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卫生部5日公布《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征求意见将持续到本月10日。
为了顺利开展预约诊疗,卫生部要求,医院要引导患者通过预约挂号就诊,逐步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尤其是专家门诊号的比例。原则上预约挂号的患者要安排优先就诊。要逐步做到出诊医师预先了解预约患者的有关信息,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设备检查的提前做出安排。对于需要复诊的门诊患者,接诊医师要主动提示患者可以通过预约挂号复诊。
至于预约方式,卫生部建议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在门诊大厅设置专用设施、设立专门服务台和服务窗口等形式,向来院患者提供预约服务,也可通过医院专线电话(包括手机)、互联网等形式预约。在起始阶段,可以以医院为单位组织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若干家医院联合组织建立网络挂号平台。鼓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实习编辑:王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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