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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院病历“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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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08:41:0039健康网社区

  继2007年广州市市属医院实现“一本通”后,6月29日起在广州地区内的省级医院以及其他所有医院也都将纳入“统一”使用通用病历范畴。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利于患者跨院治疗时医生更方便了解其过往病历。

  昨日晚间广州卫生信息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表示,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在全市医疗机构中使用《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以下简称通用病历)。通知表明,广州地区所有医疗机构应从即日起开始使用通用病历,原已使用的其他各类病历停止使用,但原已印制的其他病历可过渡使用到2009年8月1日。

  相较之前“一本通”仅仅是市属医院之间通用,此次涵盖范围则包括在广州地区的所有医疗机构。“这样做更加有利于患者跨院治疗时,后来的医生能相对完整地了解其过往病历的具体情况。”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了解,从此患者不得同时使用多本病历,以保证病历记载内容的连续性。

  新的通用病历将实行统一格式,16开纸大小,70克白色打印纸。封面标题为“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设患者基本信息栏等。病历共20页,其中第1~16页为病历书写部分,第17~20页为“粘贴页”。各医院可以按照上述规格自行印制病历,不得插印广告、医院介绍等与病历无关的内容。

 

(实习编辑:李咏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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