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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器官捐献,这个名词在以前并不流行,人们对这事儿都有所忌讳。但令人诧异的是,与2010年仅有的1087例器官捐献相比,2016年器官捐献数量竟达到了104538人,这可是2010年的100!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这个数据让我们吃惊。
器官捐献,让一个生命的离开更有意义
器官捐献既往不被大众所接受,但近七年来,人们的观念在慢慢地改观。当亲人或自己的生命无可挽回时,何不让体内的器官在他人的体内发光发热,成为生命延续的另一种方式呢?
想象一下,你的角膜被移植在盲人的眼中,为他带来了光明,使他得到了永生的眼睛;你的肝脏被移植到肝硬化衰竭欲死的患者体内,让他重生,重新拥有美好的世界;你的肾脏被移植到肾衰患者体内,他再也不用一次次行透析,可以和常人般生活起居……
单单两个眼角膜、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足以让5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得到重生,你的生命也变成另外一种方式延续下去。可以捐献的器官还有心脏、肺脏、胰腺和小肠等。有爱心的你,想到这些足以让你心满意足,帮助他人,延续自我。
器官捐献,你知道怎么捐吗?
目前,器官捐献的前提是在人体死亡以后,生前登记的只不过是意愿性的信息。真正的器官捐献是指人体死亡之后,如果他的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可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用于救治其他因器官衰竭面临死亡的患者,这部分患者行器官移植手术后可延续生命,改善生活质量。
在生前如有捐献意愿或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同意捐献器官者,均可参与器官捐献,造福其他亟需救命的患者。这些器官,如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显得无比珍贵。
但是,器官捐献者或其家人并不能指定器官的分配,没有指定给特定人士的权利。根据国家卫计委的分配原则要求,所有的捐献器官都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分配,也杜绝了买卖器官的地下途径。
然而,我国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仍任重道远,正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死不能无全尸,”等传统观念制约着人们,改变这种观念还需要大量的媒体宣传和教育、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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