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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2月10日,国家三部委下发的一份明确要求入学、就业应取消乙肝检查的通知,赢得了1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关注者的欢呼,被他们视为最珍贵的新春大礼。在国内最大的乙肝携带者交流网站“肝胆相照”上,记者看到有人激动地发帖表示,为了这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他情不自禁地倒在雪地里哭了半天,因为等待十年,终于看到了自己的生存空间……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不少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心就像过山车一样,从最高点又“唰”地一声下降到了最低点。不可否认,有些学校和单位开始敞开大门接受他们,但有些依然将大门紧闭。
幸福依然是个泡影
“我还是太天真了。”作为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王菁在得知《通知》下发那天,高兴得整晚没睡,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尚方宝剑”。可就在几天前,她应聘的那家公司通知她去体检时,表格上赫然写着的“病人已同意乙肝病毒血清检查”,让她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她问对方:“我能不能不做?国家不是刚发新通知了吗?”得到的答复是:“不能,肯定要查。”“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找工作失败了。”她告诉记者,她第一份在台资企业做财务的工作只维持了1个月,便因乙肝歧视被辞退。此后,只能去小公司应聘。
23岁的刘振(化名)也是近期遭遇乙肝歧视大军中的一员。因为很早就意识到别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偏见,所以大学四年间,他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不仅是班长、学生会主席,还是年年拿奖学金的优秀毕业生,于去年冬季终于成功拿到河南某上市公司的录用通知,今年年初便开始在那里实习。可3月初,一纸体检单让一切幸福美好的前景都成了泡影。“我打算投诉。”他说:“我们都已签好三方协议,但对方一句‘体检不合格’就给解除了。”
《通知》下发后的这一个多月内,记者了解到,有人依然被面试者当面告知:我们这里要查两对半,如果你有就不要浪费时间了;有人被体检机构抢白:乙肝肯定要查啊,要不体检干吗?其间,记者拨通了多家学校和用工单位的电话,有的回答他们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一项政策,但根本没见到文;更有甚者,连听说都没听说过。还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是:查不查,决定权在企业……可见,政策落实过程中,依然阻碍重重。
按规定执行的部门不到一半
在“肝胆相照”上,“王菁”和“刘振”们之间互相以“战友”相称,习惯用“解放”来形容因此次新政带来改变的地方。他们期待着,这种地方能够再多些。
“《通知》并不是没有作用的,公务员招录明确取消了乙肝检测项目,肝功能轻微异常的也将视情况录用,浙江人民警察招录也放开了,这都是好消息。但目前正处于政策执行期,乙肝歧视现象仍较为普遍,就业领域是最严重的。”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于方强这样告诉《生命时报》记者。
从“肝胆相照”论坛志愿者提供的调查信息来看,截止到3月16日,他们调查了全国33个省、市级卫生、教育等相关政府部门,统计发现,只有12家部门表示已按规定执行,不到一半;19%表示尚未收到通知文件;其他的则属处于政策制定中、拒绝回复、互相推诿等情况。而对69家医疗或体检机构进行的调查发现,仍有65%表示入职体检要查乙肝,仅30%不用再查,25%称视单位要求而定,单位让查就查,不让查就可以不查。
从调查来看,乙肝宝宝上幼儿园被歧视同样严重。3月18日,以想送孩子入托为由,接连打通了北京多家公立或私立幼儿园的电话。尽管体检合格与否需经相关妇幼保健机构认定,但对于乙肝抗原呈阳性或转氨酶高的孩子,幼儿园均表示“不会接收”。“全托肯定不行,孩子24小时都在一起;日托也不行,他们还得在一块吃饭呢!”一家幼儿园老师这样回答记者。
加大宣传才能打消乙肝恐惧
3月21日,乙肝维权斗士、上海研究生雷闯在校友周一超墓前流下了眼泪。7年前,周一超顺利通过公务员笔试、面试,因体检发现有乙肝小三阳被拒录,愤而行凶致使人事局两干部一死一伤,他自己随后也被注射死刑。“2月10日,当我看到《通知》时,就想着今年一定要去一超和被害公务员的坟前给他们上柱香,他们都是乙肝歧视的牺牲者。”雷闯告诉记者,这种悲剧再也不应发生了。有了政策支持后,加大其执行力度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依然不可缺少。
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如何利用已出台的政策维护自己就业、求学的权益呢?于方强建议,首先一定要勇于站出来,如果遭遇乙肝歧视,可以利用国家已有的政策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效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是起诉。而用人单位和不法体检机构勾结,采取让乙肝携带者“被自愿”体检的现象依然会存在很长时间,这就需要政府在接受举报后,加大对涉及乙肝歧视单位的处罚力度。北京市卫生局宣传中心副主任马彦明也告诉记者,如果入职求学时,碰到有医院查乙肝,可以向相应级别的卫生局举报。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贾继东通过本报向社会呼吁,要了解乙肝病毒传播的最根本途径只有一个:血液传播。输血或血制品、不安全注射、无防护的性生活、母婴传播是最主要的方式,而国内外专业指南均明确指出,一起工作、就餐、握手、打喷嚏、咳嗽等日常接触不会导致传播。“政府在宣传方面应再多花点财力和精力,只有打消了大家的乙肝传染恐惧,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才能最终消除。”于方强说。
(责任编辑:商涛)
副主任医师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体检科
副主任医师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体检科
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体检科
副主任医师
通辽市医院 保健体检科
副主任医师
西安市中医医院 未病体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