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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上海市卫生局昨天宣布,本市试行实施“新农合”参保农民跨区就医办法:凡郊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户分离的居民,从本月15日起可申请选择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据市卫生局介绍,因目前本市“新农合”制度尚未达到市级统筹、各区县补偿政策仍有差异等原因,本市先行试点“新农合”跨区就医的适用对象为长期人户分离(一年以上)的参合农民。“新农合”参保农民跨区就医试点,须坚持就近医疗、逐级转诊的原则。参合农民可选择居住地附近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常见病的诊治,并按逐级转诊制度,经批准转上级定点医疗机构。
试点开展“新农合”参保农民跨区就医的报销水平,由于各区县补偿政策仍有差异,医药费用报销仍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报销标准执行。据悉,本市逐步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和50%,引导农民合理、梯度利用卫生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0%、60%和50%。
(责任编辑: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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