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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诊疗 > 医保·广东

广一医:外院住院参保人员转院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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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3 08:54:00

  参保人在其他医院住院,因诊疗需要转到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继续住院诊疗,应该办理如下转院手续:

 1.需要获得参保人原住院医院(转出医院)的医生和医务科同意,因病人的诊疗需要确需转院。

  2.由转出医院的医生书写邀请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生会诊《会诊书》,简述参保人住院的病情、主要诊断和治疗经过。并把《会诊书》传真到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传真号码:020-83389471)。

  3.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在收到《会诊书》的传真后,将按照规定安排专科医师到转出医院会诊。

  4.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会诊医生会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诊疗需要,提出会诊意见。如确实需要转入院者,将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将根据病人的诊疗需要、病床安排、转出医院的实际情况等提出审批意见。

  5.如医务科同意病人转入后,将通知病人或其家属,并请病人家属把转出医院已填写的《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转院转诊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批,然后传真至市医保中心审批。

  6.在该参保人的转院申请获得市医保中心的同意批复后,医务科将具体安排转院事宜。

  特别提醒:为了参保人的健康保障和生命安全,在正确办理上述转院手续之前,请参保人不要擅自离开原住院医院。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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