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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此前,汪氏名为“汪氏倍力康蜂胶”也因套用“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的批号违规销售,并被依法处罚和召回。
人民网记者注意到,“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款产品从正面看,除了颜色不同,其它标识基本一致,批号均为“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但细心观察即可发现,在包装侧面,产品名称有所差别,前者标识为“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后者为“汪氏蜂胶软胶囊”。
事实上,这已不是汪氏第一次涉嫌套用保健品批号了。此前,据《中国财富》报道,“汪氏倍力康蜂胶”因套用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被依法处罚并召回。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对应的是“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
当时,在处罚结果出来之前,《天府早报》(2009年5月21日)曾刊登汪氏发表的声明称,“倍力康蜂胶”的名称并不是倍力康,其名称为“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是获得了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的保健食品。不过,被曝的“汪氏倍力康蜂胶”因无保健品批号最终被依法查处,产品全线下架召回。
而此次针对媒体质疑的“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套用同一保健批号时,汪氏也显得很委曲,表示不存在共用保健批号的问题。
不过,记者在汪氏专柜发现,其在售的“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两款产品除了颜色不同外,产品标注的内容物和重量等均相同,但两者价格竟相差几百元。还有一个细节更为值得关注,专柜上对应“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的价格标签上产品名称却是“汪氏倍力康软胶囊”。
8月2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人民网记者介绍,不同产品共用一个批号的,存在假冒产品之嫌。与此同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人民网记者,保健食品的批号就仿佛人的身份证,名字变更,身份证也要去相关部门做更改申请。同样,一个批号只能对应一款保健品,尽管标签内容完全一致,但是名称上有一字之差的产品都应重新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申请审批,否则,将视为未经审批,擅自违规销售。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产品标注的总黄酮含量与国家批准的不符,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据了解,汪氏是江西省龙头企业,也是中国蜂产品的龙头企业,在江西有一定的影响力。
“为什么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频被套号,而且都使用的是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新华网财经部总监聂道先认为,汪氏此前已经因为“汪氏倍力康蜂胶”的问题被召回,为何仍未进行改进,确实耐人寻味。
另据天津《滨海时报》引用该市药监局食品监管处负责人的话表示,其产品套用其它产品批号,已经违反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骆丽萍 实习编辑:杨权芬)
主任医师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胃肠外科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江路) 胃肠外科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胃肠外科
副主任医师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胃肠外科
主任医师
乐清市人民医院 胃肠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