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用药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关注39减肥健康运动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
首页 > 药品 > 眼科用药

红眼病用药忌过量

举报/反馈
2009-09-02 01:55:0039健康网社区
红眼病用药忌过量


  红眼病群发性强。在眼科门诊最常见的是急性结膜炎,它是由细菌或者病毒感染引起。

  红眼病大约两周即可痊愈。为防止复发,在症状完全消失后应继续治疗一周。但有些人长期用药,以为可以巩固效果,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治疗红眼病的药物中常含有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成分,长期滥用这些药物会引起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白内障,以及诱发单疱病毒性角膜炎。因此这些药物不能当日常保健药频繁使用。

  红眼病发病迅猛,潜伏期一般为1~3天。患者表现为不自觉地流眼泪,眼睛发红、发热、痛痒、分泌物增多,且由于分泌物多,常使上下睫毛粘在一起。患者早晨起床睁眼困难,感觉眼睛像进了沙子一样难受。第3~4天达到高潮期,症状明显,随后症状逐渐减轻。在治疗红眼病期间,切记不能遮盖患眼和热敷,因为这会阻止分泌物的排出,还会使局部温度和湿度升高,给病菌的繁殖提供机会。

  患者眼睛分泌物中藏有大量的细菌或病毒,凡接触过患者眼部的物品,如毛巾、脸盆、洗脸水等都携带有大量病菌,包括患者的手指。正常人接触患者的物品或者与患者握手后再揉自己的眼睛,都有可能被感染。家人要与患者隔离,不要共用生活物品,并定期将患者用品煮沸消毒。

(实习编辑:焦卉慧)

更多精彩尽在药品频道!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快速通道
相关推荐39精品39热文
自测
查看全部
推荐专家
查看更多
推荐医院
查看更多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