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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药品 > 药店资讯

平价药店公然出售假药 成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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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4 08:38:0039健康网社区

  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

  监管未形成合力,打击力度不够强,“李鬼药”呈蔓延之势

  “李鬼药”混迹药店、医院并不是这一两年的事,且呈愈演愈烈之势。“糖脂宁胶囊”的制售者刚刚因造成两位患者死亡而接受刑事处罚,“瓜瓜胶植物复合胶囊”又卷土重来,其中深层次原因何在?

  “药品的审批越来越严格,新的中药一年批准不到10个,新化学药有时一年连一个都批不下来,不少企业为了从药品中获利就另辟蹊径,铤而走险,想出冒充的馊主意。”周超凡教授指出。这些企业以远低于药品的原料、设备、技术成本生产假药,既不经过临床前试验和临床试验,生产过程也未经GMP认证,一盒假药的成本不过一两元,起个药品名字,穿上药品外衣,就卖跟药品一样甚至更高的价格,从中牟取暴利。

  “利益是这些无良企业制售假冒药的动力之源,他们赚的是患者带血的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指出。

  从监管源头上分析,监管法规之间缺乏统筹一致,多部门监管未形成合力也是重要原因。假冒药的监管涉及《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有不同的执法主体。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综合监管、消毒产品审批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批;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发放、监管及广告监管。多头执法造成各执法主体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缺乏治理主动性,甚至相互推托,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的怪现象。

  同时,对“李鬼药”的打击力度不强,没有起到震慑违法企业的作用。例如,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岭苗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洁肤霜”(黔卫消证字[2004]第080号)因违法添加激素和抗生素,导致仅8个月大的女婴在治疗皮肤湿疹使用过程中出现阴道出血,如此恶劣的事件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仅以注销“苗岭洁肤霜”卫生行政许可、停止生产销售和罚款5000元作为处罚,显然过轻。

  此外,违规审批和只审批不监管屡见不鲜。违规审批的“李鬼药”主要有两类:一是保健用品。由于保健用品目前尚无国家统一标准,一些地方审批部门就放松标准审批上市。二是部分地方卫生部门违规审批消毒产品、食健字产品。按照有关法规,应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但地方监管部门一味重视审批,忽视上市后的监管,致使非药产品在市场上泛滥。

  再有,产品标准缺失也使监管措施难以到位。从调研收集的样品看,绝大多数“李鬼药”标示的执行标准不是国家标准,或者实际执行标准与所标示标准不一。例如假冒999皮炎平的“666皮炎平”软膏执行的是化妆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缺乏,使检验机构无法对假冒药进行内在质量检验,对其宣称的功效缺乏科学权威的判断依据。“这是很多假冒药直至造成较为严重伤害才被处罚,监管滞后的主要原因。”王大宏说。

  不让“李鬼药”混迹于市场——

  审批、生产、流通、使用全方位整治

  “李鬼药”大行其道非一日之功,要想彻底治理尚需多部门合作、全力推进,而不是畏难推诿。记者了解到,由卫生部牵头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将分类整治5类非药产品,清理已经审批的品种,注销违规审批的品种,力争在短时间内起到有效遏制“李鬼药”的蔓延之势。

  肃清源头是治理“李鬼药”泛滥的根本。必须从审批源头严加控制,有关专家建议撤销一些地方法规赋予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审批权限,或者改变目前用一个消毒品生产证号(卫消证),就可以生产一系列产品的状况,堵住管理上的制度漏洞,否则“李鬼药”还会源源不断混迹于市场。

  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应大力加强对食品企业、科研单位、零售药店、保健品店、乡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监管,截断产、销、用链条,尤其要尽快建立对互联网违规宣传、销售药品的有效监管手段,严厉打击无良企业借助虚拟空间违法售假。

  此外,消费者买药时也要注意药品的关键标志——国药准字,切勿相信神乎其神、肯定绝对的宣传,“可以说,越是吹得神,越可能是假药。”颜江瑛提醒消费者。

(实习编辑:林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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