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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秩序,近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用半个月时间对全省14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在企业全面自查、梳理风险、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开展的。重点检查四类行为:一是检查原材料使用行为;二是检查用水制备行为;三是检查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行为;四是检查产品质量不稳定问题。专项检查中,还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等16种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客观评价产品质量。
从专项检查结果看,各企业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比较重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原材料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比较稳定,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最终检验记录真实和完整。但也存在着生产场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文件的建立与执行脱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湖北省局明确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并责令一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业整顿。
主任医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医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药剂科
住院医师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药剂科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龙胜县城盛园路3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胶州市冷家村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58号
三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保山市正阳南路13号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建瓯市解放路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