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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于5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在《2015年中国(上海)医药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发改委放开药品的最高限价政策表示出极大的认可,他认为该政策是目前医药行业最有利的、最符合十八大精神的改革。
39健康网编辑了解到,药价改革涉及以下五类药品: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五、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药品,仍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放开药品的政府定价是否会使得药品价格进一步上涨?发改委对媒体表示,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