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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 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保健食品“健都牌润通胶囊”,于2013年1季度在北京、广东、湖北、湖南、山东、陕西等多省市报纸类媒体刊播违法广告,被责令立即整改。
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显示,保健食品“健都牌润通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1055,于2013年1季度在北京、广东、湖北、湖南、山东、陕西等多省市报纸类媒体刊播违法广告,涉嫌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经核查,上述广告系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五款。根据《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27号),责令其公司立即整改。整改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立即停止发布“健都牌润通胶囊”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产品销售及广告发布环节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三、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3年5月30日前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办公室。
主任药师
南京鼓楼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药师
新疆医科大第二附七道湾医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院 药剂科
主管技师
信阳市中心医院 药剂科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瑞安市安阳新区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重庆市南川市南涪路91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威海市青岛北路70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安庆市经四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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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夏塔路16号
二级 专科医院 特色医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西环南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