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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药品 > 新版GSP

新版GSP将掀起新一轮药店并购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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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10:11:1439健康网

编者按:GSP是英文Good Supplying Practice缩写,直译为货物供应规范,在中国被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2013年6月1日,中国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GSP……

  “可以预见,随着新版药品GSP颁布之后,医药流通行业将掀起新一轮的并购高峰。大企业收购小企业、小连锁并购单体、大连锁并购小连锁,或者单体药店主动向大连锁靠拢联大靠强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的行业趋势。”虽已卸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但说起新版GSP,一直关注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王锦霞,依然有其独到的见解。

 

  2013年6月1日,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新版GSP”)将正式实施。和之前的标准相比,新版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并对从业人员有了明确的标准要求。

 

  这个新版GSP标准提高到了什么程度?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现存流通企业中,将只有20%的零售药店、30%的批发企业能够符合新规要求。这番“只有20%、30%符合新规”的言论,一石激起千重浪,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苛的规范”!医药流通行业的大规模洗牌,无法避免。

 

新版GSP将掀起新一轮药店并购高峰

 

理想状态:医药批发企业存留3000多家就足够

  对行业洗牌趋势所带动的热议,王锦霞指出,目前我国现存11480家药品批发法人企业,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企业百强排序,前100位企业(含企业集团)的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73%。那就意味着剩下的一万多家企业销售额只占整个市场的27%。 

 

  王锦霞曾经算了一笔账,2011年全国医药商业销售总额为9426亿元,27%的份额是2545亿元。一万家批发企业平均每家销售2545万元。如果按照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平均1500个品种的需求计算,每个品种每年仅销售1.7万元,显然达不到批发销售的规模。

 

  从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经济效益角度看,作为批发企业,必须具有足够大的经济销售批量,并经营比较齐全的品种,方能满足客户80%至90%以上的品种需求。

 

  所以,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药监局预测市场上保留30%的批发企业,即3000多家药批企业是基本不影响市场供需的。

 

  “新版GSP从市场准入开始抬高门槛、提升标准,是改变我国目前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经营分散、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根本性措施”。

 

  王锦霞指出,新版GSP对市场的净化有助于抑制企业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在客观上也符合规模经济规模效益的原则。

 

  企业减少之后,市场份额划分到每家企业已经足够其生存,监管也会更加容易和严格,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如果想扩大规模、快速发展,在不危及生存的市场竞争面前,会更偏重良性、合法合规的策略和方法。

 

市场布局:40%的零售药店存活比较合理

  而所谓的目前的流通企业将只有20%的零售药店能够符合新规要求的说法,王锦霞认为这并不是说最后将仅有20%的企业能够存活。因为现有42万药店的20%仅为8万多家,按照我国的人口基础来说,肯定是不够的。 

 

  按照国际上每一家药店服务5000人的标准来计算,我国14亿人口至少需要28万家药店,现有企业存留40%以上方能满足市场需求。而且据2012年8月深圳市药监局局出台《深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许可合理布局审查规范》时做的调研显示,目前,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平均人口药店比是2533∶1,除去深圳市,其余14个副省级城市平均人口药店比是2669∶1,而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的平均人口药店比是2824∶1,皆不足3000人。如果按照一家药店只能服务3000人的数据计算,我国所需药店数目则为近47万家。

 

  所以即使我国药店均可以达到每家服务5000人的标准,在不考虑因地域和人口分布不均的客观因素外,我国至少也需要28万家药店。

 

  2009年新医改文件颁发以来,社会零售药店在方便百姓购药、提供合理用药咨询和专业化药学服务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地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状况。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已经成为亿万人民群众的普遍选择。因此,百姓的购药方便、群众对药店的依赖是社会零售药店存在和发展的唯一理由。药店减少了势必给百姓带来不便,所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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