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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保障艾滋病人就医权利和医务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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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10:07:33人民网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11月21日,有媒体报道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肺癌患者求医遭拒,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接受手术。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看到新闻报道后十分关心,立即专门给卫生部主要负责同志打电话,要求卫生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既要保障艾滋病病人接受医疗救治的权利,不得歧视,又要保障接触救治艾滋病病人的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延伸阅读:

  民政部:将针对艾滋病等人群制定医疗救助政策

  10月2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通报,我国将推动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制定针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政策。全国人大已经将《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我国艾滋病每年新感染数下降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发布的《2011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估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预计在78万人,当年新发病毒感染者4.8万人,死于艾滋病相关疾病者达2.8万人。

  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存活的约78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女性占28.6%;艾滋病病人15.4万,全人群感染率为0.058%。估计2011年当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8万人,其中,异性传播占52.2%,同性传播占。

  就传播途径而言,在78万感染者和患者中,经异性传播占46.5%,经同性传播占17.4%,经注射吸毒传播占28.4%,经既往有偿采供血、输血或使用血制品传播占6.6%,经母婴传播占1.1%。

  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主任吴尊友表示,在我国,性传播已经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所占比例继续增高,报告病例经性传播(包括同性传播和异性传播)所占报告者比例已经从2006年的33.1%上升到2011年的76.3%。其中,同性传播比例则由2.5%增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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