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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药品 > 政策解读

烟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 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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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10:00:57胶东在线

  记者从山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2013年起,蓬莱市人民医院、龙口市人民医院将作为试点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同时,烟台将推行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将由大病医保报销,补偿比例不低于50%。

  根据省五部门下发的《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血友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等20类疾病纳入大病医保。

  从2013年起,这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具体补偿比例通过招标确定。

  另外,2014年起,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与承办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确定。

  同时,在县级公立医院市民也可以买到平价药了。根据安排,今年烟台的蓬莱市人民医院、龙口市人民医院将试点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据悉,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将降低15%左右,同时药品销售价格要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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