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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药品 > 政策解读

安徽规定“药到病除”不得用于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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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1 11:42:00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安徽合肥最新出台了医疗广告监测管理约谈制度,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负责人都要参加约谈。“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等这些词汇也不得出现于医药广告当中。

  “包治百病”、“药到病除”……这些词汇不断出现在一些药品广告中,在部分大众传媒的频繁“轰炸”下,一部分市民信以为真。这些违法广告大多存在超出规定功能主治、适应症或适用范围进行夸大宣传,有的还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等名义,对药品的药效作断言或保证。根据新规。今后,药品企业发布广告可存在有意夸大药品疗效,属于虚假违法广告。

  合肥市药监部门引进了一台数字化设备,专门动态监测各类药品广告,根据设定的关键词对广告进行动态监管,一旦发现违法广告,立即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举个例子,一个养血胶囊的药品主治功能仅是“补气养血”,可被宣传成了具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等作用,这就是典型的夸大宣传。

  另还有些产品既非药品,也不是医疗器械,却在广告中将自己吹嘘成神丹妙药,欺骗消费者,这些都是重点监管对象。

  在一些医疗机构做的违法广告中,存在故意夸大自身的治疗功效,欺骗患者到医院治疗。

  如今,医疗机构在做广告时要注意了,合肥市卫监所设定了专人对医疗广告进行监测,按季度通报监测情况,根据通报结果对个别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并且建立了医疗广告监测管理约谈制度,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负责人都要参加约谈,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轻者口头警告,一年如果警告两次,就将责令停业,严重的还会吊销相关目。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合肥市对医疗机构也将进行分级管理,根据信誉度、风险程度划分为若干等次,张贴在医院醒目位置,让患者一目了然。

(责任编辑:李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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