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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消费警示指出:买药别忘索发票。药店或药品专柜不给消费者开发票有偷逃税和售卖假药之嫌。
据一项最新调查结果,有百分之七十九点六的消费者有过去药店购买药品的经历。许多消费者反映购买药品时,不少商家不主动为消费者开发票,甚至连购货小票也不提供,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消费警示指出目前药店销售中存在的四大问题:
一、购买药品时,药店不主动出具发票。北京十五家药店和商场、超市中的药品专柜,没有一家主动为消费者出具发票。
二、给予消费者的购药凭证内容不详,且多数没有公章。
三、购药开具假发票欺骗消费者,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向缺乏医药知识、拿不定主意的消费者推荐高价药,怕事后追究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中消协呼吁: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开发票、出售假药、过期药品的不法行为,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身健康。
(实习编辑:张利玲)
副主任医师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药剂科[新院区]
主任药师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药剂科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横枝岗78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石台县七里镇沿河路41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梓潼县西环路北段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山西省定襄县城关解放路7号
二级甲等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中心) 公立
长春市西安大路4197号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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