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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检的理由有多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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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14:59:0039健康网社区

  采访专家/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谈大正

  上海市计划生育指导所主任医师 吴愉、姚中本

  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结婚登记时需要递交婚姻状况证明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规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对婚前医学检查不再做强制性规定。

  新《条例》颁布的意义何在?华东政法学院性法学专家谈大正教授的观点具有代表性:新条例体现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也对公民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婚检这一争取健康婚姻的自主权交给了公民自己,一个高素质的公民不应该轻易地放弃这项权利。

  然而,现实的情况令人担忧。当年八九月份,结婚登记人数比往年同期明显下降,而进入正式实施的十月份,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构一下子热火朝天。同时,婚检机构却冷冷清清,婚前检查人数明显下降。10月1日,武汉市有700余人登记结婚,无一做婚前检查;10月1日,济南市有2500余人登记结婚,无一做婚前检查;“十.一”黄金周,上海市结婚登记达5442对,进行婚检的仅92对,婚检率1.69%;整个十月,上海市的婚检率为2.42%,而以往婚检率保持在98%以上。

  婚检机构的门可罗雀,与结婚登记处的热闹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一现象说明,婚检从强制到自愿后,大多数人放弃了婚检。对此,医务界的有识之士从婚姻质量、人口素质的高度提出了忧虑。

  那么,大家为什么会选择放弃婚检呢?根据我们的调查,不去婚检的理由不外乎以下几个:

  1. 我们很健康,没有必要婚检

  2. 我们已同居,婚检已没意义

  3. 我们是再婚,有啥好检查的

  4. 万一有问题,结婚岂不泡汤?

  5. 我们确实有问题,可婚检又能解决什么?

  6. 婚检处环境不好,服务也不到位

  带着这些“理由”,我们走访了上海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婚前健康指导专家吴愉、姚中本主任医师。她们指出,这些“理由”的产生缘于群众健康意识的淡薄和对婚检功能的一些认识误区。其实每一条不参加婚检的理由,对应有一条需要自愿婚检的理由,也许从以下专家们提供的案例,大家可以最终做出理性的选择。

  不婚检理由:我们很健康,没有必要婚检。

  要婚检理由:有些疾病早期没有症状,而婚检可以发现端倪。

  1999年国庆节前夕,项小姐高高兴兴地来到某妇幼保健所做婚检。一位40多岁的女医生查了又查,总觉得不对劲,又叫来上级医生进一步检查。从外表看,活泼漂亮的项小姐并无异样,但躺下后,鼓鼓的蛙腹异常明显,触摸腹部,没有明显肿块。医生问项小姐最近有什么不适,项小姐说只感觉自己在发胖,并无不适。医生决定进一步作B超检查。B超显示,陈小姐的腹腔里有一个囊性肿块。医院为其作了囊肿切除术,结论为良性卵巢囊肿,预后良好。这种囊肿位于腹腔深处,早期没有症状,如任其发展,可能影响生育,一旦发生破裂则有性命之忧。出院后,陈小姐特意赶到婚检单位,感谢婚检医生及时发现了肿瘤,避免了严重的后果。

  2003年7月,吴先生在婚检时被发现SGPT升高,医生要求他进一步复查空腹全套肝功能和肝炎病毒指标。当时他的反应很强烈,认为自己没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巩膜黄染等症状,也没有家人患肝炎,他不可能生肝炎。吴先生认为是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小题大做,浪费他的时间和金钱,拒绝复查。经过医生的反复解释、劝说,他最后勉强接受检查。第二天下午,检查结果出来了,SGPT进一步升高、总胆红素也出现异常、乙肝表面抗原和e抗原均呈阳性,明确诊断为急性病毒性肝炎。此时仍无甚不适的吴先生被立即转至市传染病医院诊治。一个月后,肝功能指标逐渐恢复的他,怀着感激的心情对随访医生说:如果不是来婚前医学检查,也许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有病,也有可能等到自己有感觉时,病情已经很重了,我也不可能恢复这么快;如果当时结婚,把肝炎传染给了妻子,如果妻子马上怀孕……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不婚检理由:我们已同居,婚检已没意义。

  要婚检理由:如果你俩很合拍,为了今后不失去他(她),你们有没有潜伏疾病、对后代有没有影响,更应该了解透彻。

  2000年4月,一对年轻恋人来婚检。婚检时发现双方梅毒初筛试验均为阳性,同时女方已有三个月的身孕。根据检查结果,医生向他们解释梅毒对大人及胎儿的危害性,要求他们接受指导,经正规治疗后再结婚。但是他们觉得女方肚子一天天大了,再不结婚要遭人笑话;而且两人都好好的,没什么症状,小孩也不一定有问题。他们拒绝了指导及治疗,匆匆忙忙结了婚。四个月后,怀孕仅七个月的孕妇早产了。新生儿全身大面积皮疹、起疱,被诊断为胎传梅毒,不久即窒息死亡。此时,他们方感痛悔,开始接受正规治疗,并一直随访。2003年,当他们打算再次生育时,又来到婚检所接受检查。他们说,悔不该当初不听从劝告,否则现在孩子都两岁多了。

  不婚检理由:我们是再婚,婚检多此一举

  要婚检理由:因为是再婚,对方过去的性史是否健康、婚姻破裂是否与生理因素有关,尤其是再婚老人,对方是否有大病重病,更应该趁婚检时了解清楚。

  李先生70岁,张女士50多岁,两人均为再婚,2002年进行婚检。来到婚检门诊,两人满脸的不高兴,抱怨说:那么大年纪了,还做什么婚检,真是多事。但他俩还是完成了各项检查。结果发现,李先生有严重的心脏病,而且可能患有尖锐湿疣,医生要求他作进一步检查以明确性病的诊断。张女士听说老先生心脏病很严重,已经一肚子怨气,再听说他有性病,不由大骂医生。她大声叫嚷“他肯定不会得这种病”,把李先生离休干部的光辉历史炫耀了一番,说要去告那些不负责任的医生。最后在所领导的劝说下,李先生又重新接受了检查,结论肯定是尖锐湿疣。在事实面前,李先生承认了自己的不洁性史,张女士才哑口无言。张女士为何如此激动,极力为李先生开脱呢?原因之一,是她对李先生的身体情况和以往的生活并不了解。原因之二,是再婚的她,潜意识里不能接受婚姻又有波折的结果。婚检,其实是给再婚人士了解对方既往生活情况、保证再婚质量的大好机会。

  不婚检理由:万一查出问题,结婚岂不泡汤?

  要婚检理由:婚检医生不会禁止任何人结婚,而会指导有问题的人如何顺利地结婚。

  35岁的刘女士从来没有来过月经。2002年9月,她与未婚夫来婚检时,怕过不了关,对医生隐瞒了病史,自己编造了一套完整的月经史。在专科检查时,刘女士被发现无阴道、无子宫。但是医生并没有禁止她结婚,只是告诉她,此病在手术矫治前无法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不可能瞒过对方;而且不可能生育,如果现在不让男方了解,今后必会殃及婚姻。经过一番耐心劝导,刘女士终于同意由自己将实情告诉未婚夫。未婚夫理解并原谅了她,表示只要两人世界美满,没有孩子不是问题。刘女士在接受了人工阴道成形术后,与未婚夫领取了结婚证书,两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

  不婚检理由:我们确实有问题,可婚检又能解决什么?

  要婚检理由:有病的人婚育之路更坎坷,更需要医生的指导,婚检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创伤。

  2003年11月,夏小姐带着喜蛋来到婚检机构,感谢当初为她做婚检指导的医生。夏小姐曾患过慢性乙型肝炎,第一次结婚时怕对方知道嫌弃她,就对男方说自己很怕羞不想去婚检。对方对婚检本无所谓,两人就通过关系搞了假健康证明,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不久,劳累的夏小姐旧病复发,要命的是此时她已经怀孕。后来孩子流产了,男方一家将夏小姐视为“骗子”、“杀人犯”,婚姻很快破裂。再次恋爱时,夏小姐吸取教训,如实告诉了男方以往病情。婚检时,医生告诉她,乙肝患者完全可以结婚,而且流产不一定是乙肝的原因;乙肝妇女只要在结婚、怀孕时机上听从医生的意见,在怀孕后、孩子出生后接受正规的监护、疫苗注射,完全可以保证自己、家人和孩子的健康。婚后,夏小姐得到了先生悉心的呵护,顺利地怀孕生产,如今他们的女儿十分健康。

  张先生是聋哑人,其弟也是聋哑,而父母正常。张先生找了一个聋哑姑娘准备结婚,前来婚检,经过医生的检查以及询问发病经过和家族史,诊断为“先天性聋哑”,属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疾病,子代再发风险为17%,当即建议结婚后不要生育。但他父母抱孙心切,且想着自己很正常,抱着侥幸心理鼓励媳妇怀了孕。一年后,张家添了一个男丁,也是聋哑。这样,这个家庭除了两个聋哑儿子,一个聋哑媳妇,又多了一个聋哑孙子。现在张先生的弟弟也将要结婚,他母亲非常着急,主动前来咨询二儿子的生育问题。她深有感触地说:婚前检查真的很重要,我们有病的家庭更应该重视婚检,这次我们一定听从医生的意见。

  不婚检理由:婚检处环境不好,服务也不到位。

  要婚检理由:你希望有私密安静的诊疗室吗?你想得到一对一的亲切指导吗?在如今的婚检机构,这些都不是问题。

  姚小姐和徐先生都是医务工作者,深知婚前检查对婚姻和生育的意义,所以在强制婚检取消后,两人仍手拉手来婚检。来之前,“过来人”告诉他们,婚检所的医生很凶,手法很重;而且毫不考虑个人隐私,检查后十来对准新人排排坐听结果,谁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谁阴道真菌感染、谁梅毒初筛试验阳性,全部公开宣读。两人检查下来,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不仅检查室私密性好,医生态度和蔼,检查完毕后每对准新人都得到了单独指导。他们不仅获知了自己和对方的健康状况,而且知道了什么样的避孕方式是最适合他俩的,而整个检查才70多元钱,姚小姐和徐先生都说:值!

  背景资料

  婚检率与出生缺陷

  广东省,2000年婚检率为58.2%,低于全国65.01%的水平。全省历年出生缺陷(先天畸形)发生率10%~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又呈上升趋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6年来仅因出生缺陷死亡的婴儿就有722例。广西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增高的原因主要是新婚夫妇婚前检查率偏低,而孕妇住院分娩率低也是出生缺陷率增高的另一原因。

  婚检检出疾病

  2001年,全国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疾病患者14万人,其中性传染疾病2万余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84人,精神病患者1.5 万人,严重遗传疾病患者6500人。

  2002年,上海市婚检人数为178684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250人,其中梅毒816人,严重遗传疾病患者367人,生殖系统疾病6295人。

(责任编辑:王海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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