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撒谎并非所愿 同性恋者献血有错吗?

  今天去献了400CC的血,本来不想去的,但前一阵子救灾缺血,我鼓动我们一邻居去献血,他说他没有献过血,叫我陪着一起去,我总不能只鼓动别人,自己不行动!就答应了!

  后来听说献血要排几个小时的队,而且用血紧张已得到缓解,就一直耽误到今天才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同性恋、多性伴等不让献血的规定我是前几年知道的,那时候,我已献过一次血,后来看到网上说不让同性恋献血,我很奇怪,就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确有此规定。然后我就再也没去献了,阿伟每次要去,都被我骂回来,“怎么这么没有骨气?这么无耻的规定,简直是赤裸裸的歧视,不要去献。”

  地震发生后,阿伟要去献血,从内心里说我很为难,无耻的规定还摆在那里,不让他去献又有些不通情理。国难当头,每个人都应当拿出行动,而不是纠缠于这些变态的规定。

  我跟他说,“你去吧,我是不想去!”

  今天邻居喊我去献血,我没有找到理由推脱,就去了!再说本来就是我鼓励他去的。路上,邻居问我,“你好像不太情愿来献血喔!我不叫你肯定不会来吧?”

  我点头称是。

  在献血点填上相关信息,护士翻到背后一页让我签名,说“打个大叉吧!”我又读了一遍,在不适合献血的规定中,其中一条:“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显得尤为扎眼。

  我闭着眼睛划了个大叉。

  坦白的说,这种规定简直荒唐透顶,如果说从血液安全考虑,大可以说多性伴侣的不宜献血。一个人的性倾向怎能成为不让献血的理由呢?女同性恋者、一对一的同性恋伴侣、没有发生过同性性行为的人,他们也是同性恋者,但他们并不会比异性恋者更宜传播某些疾病,不让他们献血不是歧视是什么?

  现在很多异性恋者,可以当众鼓吹自己有N多的性伴侣,好像成为一种光荣和能耐。异性恋多性伴侣的人并不少,无论你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从血液安全考虑,多性伴的都应当靠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作为国家的法规,就应当公平和标准统一,不能在同性恋这里,就以性倾向来划分了,在异性恋那边就用性伴侣数来衡,好像同性恋就容易得病似的,卫生部的专家和官员们应当搞清楚,性倾向和性行为是大为不同的两个概念,有些同性倾向者,一辈子都没有发生过同性性行为,性伴侣的数量越多,传染疾病的可能性就会越大,管你是喜欢同性还是异性。其实,只要写明:多性伴侣的人不要献血就足够了,何必多此一举呢?

  现在的献血法规定,显得粗暴、无知,据说,国外有些国家也有这种规定,但一些国家正在试图删除这些不公平的条款。

  今天撒了一次谎,内心里很不安,但我清楚,我没有多性伴,从没有危险性行为!不是我想撒谎,是变态的规定逼着我们不能讲真话!就像这次大灾难面前,我们想要站出来,做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但这变态的规定让我们做好事都要先撒谎!

(实习编辑:李晓飞)

2009-08-10 15:36:00浏览60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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