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一名29岁男子向法院起诉称,他在北京某医院照顾患有艾滋病的朋友期间,由于医护人员疏忽将艾滋病人用过的注射针头遗落,正扎到了他的脚上,当即流血。记者上午获悉,该名男子已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该医院管理不善,未尽注意义务,索赔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住宿交通费等共计12.8万余元,同时要求医院赔礼道歉。
该名男子在起诉书中称,今年3月17日早上6时左右,北京某医院的一名护士在给患有艾滋病(呈阳性)的病人抽过血后,不慎将携带有艾滋病毒的注射器针头遗落,刺伤了他的右脚外侧面,当即流血。事发后,该医院要求他住院治疗一个月,之后让他返回家乡继续观察半年。在此期间,被告医院仅免除了他的医疗费及报销了部分往返费用,但拒绝赔礼道歉和赔偿。
上午,这名男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此前一直在这家医院住院照顾一名患有艾滋病的朋友。事发当天,到病房给病人抽血的医护人员没有推小车,而是手拿托盘,托盘里放了很多东西。该男子说,他看着医护人员给一名艾滋病人刚抽完血,后将注射器放在了托盘上,待其转身离开时,注射器突然掉了下来,针头正扎到他的脚上。而注射器里还装着刚给艾滋病人抽完的血。
该男子告诉记者,他照顾患有艾滋病的朋友两个多月了,非常了解患病的痛苦,可以说活着比死了都难受。事后他在该医院住院治疗的一个月时间里,由于吃药产生的药物反应,导致他白天肚胀,晚上睡觉做梦杀人,整天都睡不好觉。现在他出院回老家继续观察,每天都活在恐惧中。“艾滋病的潜伏期是12年到15年之间,很难说将来会不会发病。”
这名男子告诉记者,他曾要求医院对此事出具一份文字说明作为凭证,如果将来自己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找医院,但该要求被医院拒绝了。他认为,被告医院作为医疗机构自身管理不善,医护人员未尽注意义务,致使携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头刺伤其右脚。这给他本人以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他决定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郎成林)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科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科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肾病综合征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建三江新泽街8号
二级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中心) 公立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47弄1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榆林市文化南路与康安路十字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民营
瑞金二路197号,近永嘉路口。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7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东莞市东城区振兴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