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黑龙江计划生育新规:独生子女补偿将调整

39健康网 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记者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对2000年2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微调,预计新条例将于明年施行。

  据介绍,目前,我国许多省份已对计生政策进行了调整,如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每月10元”修改为“每月不低于10元”。对违法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扶养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记者从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也将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对现行的计生政策进行微调。此次计生政策的调整涉及独生子女补偿、二胎生育指标等多个方面。目前相关草案已上报到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待通过后将施行。

(责任编辑:龙彩霞)

63
2008-12-03浏览2723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文章推荐健康贴士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医生挂号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