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人士介绍,该厅此前接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朱洪波举报,称武汉大学中南
医院在病人朱某住院期间,由没有取得医师资格的熊某和楚某进行临床治疗。6月17日,该厅派出卫生监督员到该院
调查取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病历中有楚某和实习生熊某的签名。
中南医院方面承认签名确系实习生所签,但是是代其指导老师所签——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在病历方面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有时是他们挤掉了代教老师的签名,这不能说明是实习生独立行医。该院还指出,病人朱德刚在住院期间有1个多月,而省卫生厅只捡取了其中的3天。
昨日的听证会上,中南医院方面希望依法撤销省卫生厅作出的行政处罚,但省卫生厅认为不予撤销。省政府法制办将于随后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责任编辑:徐珩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