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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药业专利权纠葛:两场战役 背后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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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开愚追随重庆通和制药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通和”)掌门人胡晓多年,他用一个比喻阐述三者七年江湖恩怨:重庆通和与广州健桥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第三者”华立药业便直接与广州健桥同居。
  
  正基于此,三方拉开了长达7年的的马拉松诉讼大战,先是广州健桥试图通过诉讼与重庆通和解除合营关系,进而拿回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专利权。其后,重庆通和实际控制的重庆健桥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健桥”)转而起诉广州健桥新的合作方——华立药业侵犯自己的专利权,与此同时,华立药业亦拿出杀手锏——申请重庆健桥拥有的专利无效。

  令人遗憾的是,华立药业与广州健桥之间的合作亦没有朝着双方希望的方向发展。在2005年上半年,广州健桥的李国桥等人开始另起灶炉,转而与广州新南方集团合作,成立了广东新南方青蒿科技有限公司。

  至此,“一女二嫁”的剧情正式向“一女三嫁”过渡。

  本报记者曾致电华立药业、重庆通和、广州健桥以及这场7年恩怨的见证者李国桥,但李教授表示任何误会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任何损害都可以通过法律得到相应赔偿,而自己没有必要对那段历史做出回应。

  诉讼的种子

  事后看来,“毕生追求青蒿素产业化”的胡晓与“在青蒿素领域德高望重”的李国桥10年前的那次握手为日后华立药业横遭诉讼埋下了种子。

  1998年11月27日,重庆通和董事长胡晓与广州健桥法定代表人李国桥签订协议,双方共同发起设立了重庆健桥,其中,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重庆通和以现金方式出资600万,广州健桥以专利技术折价200万元出资,分别持有75%和25%的股权比例。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健桥是由李国桥等人共同出资成立,而李国桥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首席教授、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被誉为“青蒿素之父”。

  在重庆健桥成立之初,广州健桥拥有的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尚未获得专利权,不过,广州健桥已明确承诺,日后一定会将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的专利权合法转移到重庆健桥旗下。

  但财力上的捉襟见肘,令重庆健桥的发展举步维艰。

  《重庆健桥1998-2001年新药开发及其他费用投资进度》显示,剔掉对广州健桥550万元的前期补偿款,1998-2001年重庆健桥的投入资金应分别为120万元、805万元、920万元、370万元,而上述资金应该由重庆通和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到位。

  不过,胡晓与李国桥2001年的多封往来书信显示,李国桥抱怨重庆通和按合同约定支付给重庆健桥的研发费用一直未足额到账,重庆通和已经多次违约,重庆健桥属于“名存实亡”,自己则是“深感受骗”。

  三方的接触

  资金上的瓶颈令重庆健桥项目推进磕磕绊绊。而此时,重庆通和与广州健桥都曾试图引入财大气粗的华立药业以推动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项目的顺利前行。

  2000年上半年,华立药业与重庆通和进行了一次高级别的沟通,但却是无果而终。

  张开愚表示,华立药业当时有意介入广州健桥和重庆通和的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项目,而重庆通和提出的条件大致为:三方重新成立一个新公司,华立药业出资3000万元用于青蒿素的开发,但上述提议遭到华立药业拒绝。

  不过,华立药业方面却是一个另外的版本,即当时重庆通和提出的要求非常离谱——“这相当于华立药业免费替他们(重庆通和)打一二十年的工。”华立药业内部人士说道。

  而至少在2000年底时,华立药业已开始跟广州健桥进行过接触。

  重庆通和国际营销主管张波表示,2000年11月4日至5日,重庆通和作为主办方,在重庆海逸酒店承办了“中国青蒿素成果产业化发展战略研讨会”,华立药业并未在邀请之列,但时任华立药业副总裁的周和平不请自来,在请示了董事长胡晓以后,重庆通和让周和平得以与会,而“估计就是那场会议,让华立药业与李国桥走到了一起”。

  此后,广州健桥开始“建议”重庆健桥将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技术卖给华立药业。

  2001年1月18日,李国桥致胡晓的信件当中表示,可考虑找到一家正寻求新药项目的投资者,以较高的价格(比如说2000万-3000万元)把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的新药证书和生产证书卖掉,而华立药业是可供选择的出售方之一。因为彼时华立药业已收购了武陵山药厂,正大举向青蒿素领域进军。遗憾的是因种种原因,出售之事很快没有下文。

  华立健魅影

  重庆通和很快品尝到背叛的滋味,因为它发现广州健桥与华立药业正在渐渐靠拢。

  2001年12月11日,华立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2250万元组建广州华立健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立健”)的议案》,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华立药业以现金形式出资2250万元,占出资额的75%,广州健桥以现金形式出资250万元,占出资额的8.33%,符林春等五位自然人以现金出资占有剩余16.66%股权。

  蹊跷的是,李国桥教授手中握有的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并未体现出多少“价值”——广州健桥不仅以现金方式入股,而且承诺许可华立健药业对复方哌喹片专利(注:该专利可以看作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专利的母专利)在Artekin(即华立药业旗下的“科泰复”产品)上的无期限且无偿使用权。

  更蹊跷的是,广州健桥似乎并不能从“科泰复”的生产销售上获取利益。因为在华立药业宏大的医药体系当中,“科泰复”是由浙江华立南湖制药公司生产,由北京华立科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销售,“空壳”的华立健的身份仅仅相当于一个知识产权持有人,游离于生产销售体系之外。

  广州健桥如何体现自己的利益成了待解之谜。而上述答案或许就在李国桥与华立药业高层等少数几人手中。

  重庆资本界人士认为,广州健桥与华立药业之间肯定有某些私下协议,估计广州健桥的利益将会与“科泰复”的经营情况挂钩。

  诉讼开幕

  在华立健成立之时,广州健桥方面承诺,若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日后获得专利证书,广州健桥将为华立健药业解决后顾之忧。

  正可谓未雨绸缪,广州健桥很快便为兑现承诺而积极奔走。

  2001年12月27日,李国桥明确告诉重庆通和,关于双方解除联营合同和对重庆健桥进行清算的问题,胡晓在2001年9月3日的传真中表示不同意后,广州健桥被迫提起诉讼。

  至此,马拉松式的诉讼大幕正式拉开。从重庆中院到重庆高院,再从北京中院到北京高院,2001年11月至2007年底,广州健桥以原告的身份10多次与重庆通和对簿公堂,而广州健桥的诉讼标的非常明确——从重庆健桥手中收回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相关技术。

  但法律下的判决结果并没有站到广州健桥一边。而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中,发生了两件意义重大的事。

  2004年1月28日,重庆健桥获得国家资识产权局的批准,拿到了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的专利。

  至少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一家叫做广东新南方青蒿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悄然成立,该公司由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中医药大学长期从事青蒿素抗疟研究中药抗病毒研究的专家群体共同创办,其中包括以李国桥教授为研发中心的首席科学家。而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青蒿素复方新药Artequick。

  因华立药业旗下的Artekin(即:“科泰复”产品)疑似侵犯了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专利权,潜在诉讼正在一步步向华立药业逼近。

  两场战役

  华立药业在一个最不愿意看到的时间,等到了重庆通和实际控制下重庆健桥的诉讼。

  2007年12月27日,重庆健桥诉华立药业的专利侵权纠纷被重庆市一中院正式受理,紧接着的2008年1月8日,华立药业旗下的华立科泰医药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重庆健桥拥有的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专利无效,该申请亦很快被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

  一前一后,重庆通和与华立药业的博弈大戏渐入高潮。

  “胡晓非常聪明,选择起诉的时间选得非常好。”华立药业内部人士说道,苦心耕耘两年,科泰复已在非洲不少国家顺利销售,目前正值科泰复申请世界卫生组织的PQ认证阶段,一旦获批,科泰复即可步入广阔的公立市场。

  2008年5月26日,重庆市一中院下达判决书,判定华立药业的“科泰复”侵犯了重庆健桥的“抗疟疾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专利权,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科泰复”;销毁判决生效前生产的科泰复产品并赔偿重庆健桥经济损失1元。

  疑云重重的是,直到2008年7月15日,华立药业方才收到“姗姗来迟”的一审判决书。

  与此同时,原本应该于5月中旬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口头审理因故延迟到6月18日。

  “不出意外,口审结果8月上旬就会出来,届时如果判定涉案专利无效的话,那侵权专利权的官司自然就不会成立,即使认定知识产权仍然有效,华立药业仍将力争赢得二审判决。”华立药业内部人士说道。

  背后博弈

  华立药业内部人士认为,重庆通和实际上是想通过诉讼逼迫华立药业掏出一笔钱,因为重庆通和及其控制下的重庆健桥并没有将产品产业化的条件,似乎也缺少发展这个产品的意愿,即使胜诉,也不可能从中获得多大的直接经济收益。

  重庆通和方面的态度似乎佐证“以打促谈”的思路,因为重庆通和方面多次向本报记者表达了“可以与华立药业坐下来谈判”之意,即只要华立药业给一笔专利费,就允许他生产科泰复,抑或华立药业买断专利,重庆通和彻底退出青蒿素市场。

  实际上,诉讼正在将双方潜在的合作大门关闭。即使日后华立药业有意与重庆通和采取合作,但提交案议给股东大会审议时,如何能让股东们认同昔日的“仇敌”,已经变为今日的“朋友”,必将大费口舌。

  与此同时,华立药业仍尽力最后一搏。华立药业公告称,该产品之组分为双氢青蒿素1份、磷酸哌喹8份,不在上述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该专利之保护范围为:双氢青蒿素1份、哌喹或其磷酸盐3~7份),本判决书主张的将磷酸哌喹折算成哌喹进行含量测算的说法缺乏法理和学术支持。本报记者获悉,华立药业已于7月29日在重庆市高院提起诉讼,希望二审能推翻“侵权成立”的一审判决。

  实际上,即使二审诉讼出现最坏的结果,华立药业似乎也能坦然接受。

  华立药业的进退有道来源有三:第一,2007年科泰复的销售额仅有2000多万元,在华立药业的营业收入当中占比不到1%;第二,科泰复是一种抗疟疾药,市场主要在东西非、东南亚和拉丁美洲,国内市场并不重要;第三,华立药业在非洲有生产基地,如果最终判决不利,仍可以将生产线转移到非洲。

  广袤的市场

  在华立药业、重庆通和、广州健桥三方的诉讼大战背后,是抗疟新药复方双氢青蒿素(Artecom)背后孕育的巨大商机。

  曾几何时,“青蒿素产品将在世界市场上形成15亿美元的销售额”曾广泛被媒体报道,而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青蒿素类抗疟药品列为首选指导用药后,青蒿素更是被冠上疯狂之名,种植面积陡增,青蒿的价格亦从每公斤2000元飙升到每公斤8000元。

  但不理性的扩张很快滋生出市场泡沫,从2006年开始,青蒿素市场很快供大于求,青蒿价格很快直线下滑。再加上2007年WHO全面禁止青蒿素单方口服抗疟制剂的销售,华立药业的科泰新单方抗疟疾药的销售大幅下降,虽然科泰复的销售比2006年翻了一番,但尚未填补科泰新停止销售造成的市场份额下降。

(实习编辑:肖晓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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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1浏览8505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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