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CFDA未批准过含磷虾油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月12日发布消费提示,表示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属于违规行为。

  磷虾油只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

  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食用量≤3克/天;质量要求:总磷脂≥38g/100g,DHA≥3g/100g,EPA≥6g/100g;并规定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食药监总局强调,磷虾油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购买保健食品遵守这6个原则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

  2.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3.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

  4.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5.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

  6.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此外,食药监总局还提示,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2015-11-13 09:22:00浏览109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