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关注39减肥健康运动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
首页 > 资讯 > 权威发布

中小学落实晨检及因病追查与登记 严管食品安全

举报/反馈
2015-11-09 08:43:13东北网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加强我省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通知》规定,学校要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进货原料控制要求,检查采购渠道和供应商资质,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建立饮水安全管理机制,落实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措施,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

  同时,学校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中小学要落实晨检及因病追查与登记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我省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强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快速通道
相关推荐39精品39热文
自测
查看全部
推荐专家
查看更多
推荐医院
查看更多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