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以法律的强制力避免“过劳死”悲剧

39健康网 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日前印发,其中强调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意见》要求完善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带薪休假等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

  休息休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职工行使和实现休息休假权利的状况如何,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公民权利的保障水平。我国在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方面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职能部门在监管执法上也有许多探索实践和经验积累,但职工休息休假保障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屡屡发生职工“过劳死”事件,以极端的形式和惨烈的局面,暴露了职工休息休假权保障的软肋和短板。此次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专门谈及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表明“过劳死”频发背后的职工休息休假权受到侵害的问题,引起了中央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也已经到了必须认真解决的地步。

  一些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和用人单位凭借在劳动关系中占据的强势地位,粗暴侵害职工休息休假权,包括强行安排职工超时上班、节假日加班,且不按规定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职工如果提出异议或稍有不从,就动辄以“不干走人”相威胁。一些职工迫于严峻的就业形势,担心“对抗”老板会丢了工作,只能被动接受不合理的工时安排,违心走上“过劳”之路。

  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和用人单位在管理上相对“人性化”,能够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甚至不惜用比较丰厚的报酬来“诱使”职工超时上班、加班。一些职工为了“多劳多得”,自愿接受企业给出的“高薪加班”条件,甚至主动争取超时上班、加班的机会,把自己推上了“过劳”之路。前一种情况在中低端制造业中比较普遍,蓝领“过劳死”前些年已屡有所闻,后一种情况则主要存在于中高端服务业,白领“过劳死”悲剧近几年更日见其多。最近,深圳一名36岁的“IT男”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猝死,初步认定与过度劳累有关,白领陷入“拼命挣钱,钱在命殁”怪圈,令人唏嘘。

  上述两种情况,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悲剧性的结果却大致相同,都凸显了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缺乏定额定员标准、工时安排粗疏混乱、职工权益保障严重滞后的严峻现实。要遏制企业随意安排超时上班、节假日加班,以及用丰厚报酬“诱使”职工超时上班、加班,亟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上班时间、加班条件、带薪休假等作出限制性和强制性规定,企业如果违反规定安排职工超时上班、加班,须受到严厉的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负责人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

  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要靠职工自己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要靠工会组织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当好职工维权的“保护伞”,更要靠立法和执法的强制性力量。这种强制力最终要集中施加于企业,使企业既不敢违法强行安排职工超时上班、加班,也不敢用丰厚报酬“诱使”职工超时上班、加班,违者将支付沉重的代价。

  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有很好的经验。如英国早在1802年就通过《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规定18岁以下学徒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禁止学徒在晚9时至次日凌晨5时之间上班;1993年欧盟出台《工作时间指令》,要求成员国设定强制性的“最高工时”,以保障工人的休息权和健康权。这些经验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63
2015-04-10浏览1055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文章推荐健康贴士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医生挂号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