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甘肃“单独两孩”政策落地 已“抢生”要受罚

39健康网 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记者28日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单独两孩政策”在甘肃已正式落地,根据最新配套出台的《甘肃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当地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条件的夫妻,需按再生育申报审批后方可生育,之前已经“抢生”的要受罚,已经怀孕的需补证。

  3月26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修改,将“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27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就“单独两孩政策”落地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甘肃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申请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后,方可生育。夫妇双方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后,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县(市、区)和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审批权限核发《生育保健服务证》。

  对“单独两孩政策”在甘肃实施前已经“抢生”和提前怀孕的夫妻,《实施细则》特别明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决定公布施行(2014年3月26日)前违法超生的,严格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变;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督促补办《生育保健服务证》,不再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63
2014-03-28浏览1122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文章推荐健康贴士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医生挂号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