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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治乱 斩草更需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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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应该说,这几年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专门会议、专项整顿、市场排查……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公众还是常常感觉:摁下葫芦浮起了瓢,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冒出点恶心人的东西骚扰大家的肠胃。“出问题———整顿—— 又出问题—— 再整顿—— 又出问题……”为什么我们的食品会存在如此顽疾?我们又能靠什么力量,从市场混乱的“循环怪圈”中拔脚而出?

  窃以为,在“哪儿出问题严打哪儿”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在监管手段、监管思路、法律运用等方面有所反思,寻求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的力量与智慧。

  首先是多头监管问题。目前多采取“分段管理”,据说涉及到的部门十多个,但过细分工、职能重叠,大家都在管,谁也管不好;出了事儿大家都有责,谁的责任都不大。这些年关于市场监管的政策中,都没能触及到监管体制这一根本问题。触及到利益和职权,阻力可以想见。但基层政府并非只能坐等,比如引入“品种管理”思路,按品种划分管理职责,一个品种责成一个部门管到底,承担全部责任。有了全责,便会有全力。

  其次是法律运用问题。目前管“吃”的法律很多,但每次恶性事件出来后,如果没有吃死人、放倒一片,多是罚点款、撵走人了事,很少上升到刑罚层面。对于证据的获取,也就是对问题产品数量的认定,是按照现场查获到的当天数量计算,还是通过察访,按当天查获的产品数量乘以作案天数,“新账旧账”归置到一起衡量?对于后果的认定,是按照“没有直接毒倒人”就不算严重来看,还是折合可以预期的长期伤害来衡量?“抗非典”英雄、医学专家南山曾说过,“食品安全日趋严重,50年后广东的大多数人将丧失生育能力”,这话貌似过火儿,却提醒了我们:对那些释放慢性毒素的责任,岂能忽略不计?

  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在法律框架内“治乱用好重典”,才能让造假者心有余悸,闻风丧胆。当做这种勾当的后果如同杀人放火、拦路抢劫一样严重的时候,恐怕每个人都会掂量掂量。不要因为上次惩罚力度的微弱“刺激”了下一批人的利欲熏心。这方面,执法部门还大有文章可做。

  最后是连带责任的问题。被揪出来了,“终止租房合同,将不法老板永久驱逐出该市场”,问题是针头、清水太容易找了,在这个市场被撵走的店主,很快就能在另一市场找到铺位。指望工商部门巡查队“24小时巡查”,毕竟能力有限,需要编织常规的监管网络,而常规网络“带电”的重要方式就是连带问责。作为市场管理部门,不能只负责租店铺收钱,不管市场秩序。

  食品安全是当下中国普遍性的问题,在国际上也有很多诟病。国务院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作为西安这样的大都市,已经有了很好的市场基础,并积累了大量市场监管的经验,应该有能力从“民生第一”的高度,花大力气、用大智慧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率先走出治乱的循环怪圈。

  公众对此充满期待。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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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3浏览4488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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