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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兰与“鼻激光”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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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兰查实,“鼻头”的注册证号是过期的,这意味着和“石英玻璃输液器”一样,她又碰见了一种假冒伪劣产品。与当初的“光量子”模式相同,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仪其实是厂家白送给医院的,其前提是得用一定数量的“鼻头”。而每次治疗的收费,也是40元。

  在陈晓兰发现“鼻激光”的这一年,上海医保改革大面积铺开,医保部门对医院实施总量控制政策,即规定各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资金的额度。医院规定医生在完成一定开单额度的基础上,限制医生对药物费的使用,鼓励医生多开诊疗费、检查费。新政策出台后,医院里用“鼻激光”的越来越多了。而如“伤骨愈膜”、“高电位治疗仪”等新型的医疗器械,也堂皇走进了医院。一方面是病人正常的治疗因医保经费短缺无法进行,另一方面却是假劣仪器的横行,陈晓兰向有关部门写举报信。

  2002年4月,上海市药监局终于取缔了“鼻头”。一家销售公司和数家医院受罚,罚款总额达100万元以上。这一次,陈晓兰觉得要比举报“光量子”时顺利得多。然而,陈晓兰很快就开始后悔。因为“鼻头”被取缔之后,氦氖激光血管内治疗仪并没有停下来。

  很快地,与之配套使用的另一种产品———插入患者体内的“光纤针”粉墨登场了。“单是‘鼻头’,顶多骗钱而已。”陈晓兰说,“可光纤针插入人体后,就变成了一种新的‘光量子’。”

  从2003年开始,陈晓兰开始赴京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这一问题。2002年12月31日,在反映鼻激光问题期间,50岁的陈晓兰被院方通知以“工人编制”退休,但因其身份特殊,彭浦医院无法给她办理“退休”手续。日前,陈晓兰去上海市医保局咨询,发现自己的“四金”分别于1999年7月和2001年4月被“强制封存”。

  然而,陈晓兰并没有就此罢手。2004年6月,继5年前试针“光量子”之后,陈晓兰再次“以身试针”。“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危害患者健康的骗局揭开来,让更多人避免上当。”陈晓兰说。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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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浏览7812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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