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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费用筹资总额873.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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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是我市深化医改承前启后之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医改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为医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北京市卫生局将举办系列医改宣传报道活动, 并于5月23日在中环广场召开了“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核算研究结果新闻通报会”。这次也是系列医改宣传报道活动的第一场新闻通报会。

  新闻通报会由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雷海潮副局长主持,钟东波副局长通报了近年来由于北京市卫生总投入不断增加,居民相对就医负担逐步减轻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等20多家中央和北京市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通报会。

  钟东波副局长从八个方面介绍了本市2010年卫生总费用情况。他介绍说,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额,对掌握地区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情况、制定医改政策、监测与评价医改工作成效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本市2010年核算结果表明,卫生总费用结构、流向持续趋好,医改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的目标进一步实现,群众得到更大实惠。

  一、卫生总费用继续平稳增长

  2010年,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813.64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6%,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人均卫生总费用4147.20元,处于全国最高水平;按可比价格计算,卫生总费用比2009年增长12.08%,人均水平比2009年增长0.26%,低于除黑龙江以外的其他地区增长速度;卫生消费弹性系数为1.17,即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卫生总费用就增加1.17%,卫生总费用增长略快于GDP增长。总体而言,本市卫生筹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增长情况基本相适应,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了较好控制。

  二、筹资结构更加合理

  2010年,政府卫生支出为223.98亿元,占总费用的比例为27.53%;社会卫生支出为386.86亿元,占比47.5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202.80亿元,占比24.92%。与2009年相比,社会卫生支出构成增长4.59个百分点,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构成降低2.95个百分点,筹资结构比例更趋向合理,表明医改减轻居民医药费用的政策目标进一步实现。

  三、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绝对和相对水平降低

  2010年,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1033.67元,比2009年下降10.3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上年的27.87%下降至24.92%,较卫生部确定的“十二五”末达到30%工作目标低5.08个百分点,更加接近WHO提出的15%—20%新目标。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为1056元,比2009年下降11.70%,乡村居民人均年医疗保健支出为897元,比2009年下降1.38%。2010年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分别是5.30%和9.69%,同比分别降低1.05个和0.02个百分点。总体而言,北京居民实际就医负担的指标在国内均处于中等水平,与2009年相比城乡居民就医负担绝对和相对水平有所下降。

  四、社会卫生支出以医疗保障为主

  2010年,全市社会卫生支出386.86亿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障支出306.07亿元,占79.12%;商业健康保险费63.97亿元,占16.53%;社会办医支出15.22亿元,占3.93%;社会捐赠援助0.73亿元,占0.1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87亿元,占0.23%。社会卫生支出比2009年增长24.04%,主要是由于社会医疗保障支出快速增长(31.76%),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增强了卫生筹资的可持续性。需要关注的是,社会办医支出从2009年的17.11亿元降至2010年的15.22亿元,下降15.48%。

  五、政府支出水平较高

  2010年,北京地区政府卫生支出占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7.51%和1.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总费用比重为27.53%。各级政府卫生支出中,地方财政承担了主要投入责任。政府对需方的补贴倾向于改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城市无业人员和贫困人口的保障,增速分别为106.89%、25.12%、28.32%、76.10%;对供方的补贴重点是公立医院,占医疗卫生服务支出的51.07%,但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增长速度最快,增速达到30.01%。总体而言,政府投入的公平性、合理性进一步改善。

  六、公共筹资成为卫生总费用的主要渠道

  广义政府卫生支出即公共筹资,含财政投入与社会医疗保障筹资。2010年本市广义政府卫生支出533.68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65.59%,比2009年提高3.91个百分点,表明公共筹资力度继续加强。广义政府卫生支出中社会医疗保障筹资比重为57.35%,体现了我国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广义政府卫生支出占GDP比重为3.78%,比2009年提高0.28个百分点,距离WHO提出的实现全民覆盖所需要的5%目标更近一步。

  七、卫生费用流向趋向合理

  一是卫生费用机构流向以城市医院为主。按照机构流向法核算,北京地区卫生费用为1152.95亿元,比2009年增长17.01%。从结构看,流向医院的占比最大,为71.21%,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这与本市聚集了众多大型公立医院的服务体系特点是相适应的。北京地区药品零售机构费用所占比重(17.21%)远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反映本市具有比较发达的社会零售药店系统。二是社区卫生机构费用增长迅速。在流向医院的费用中,流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费用增速为22.40%,高于县医院15.58%和城市医院16.68%;流向社区卫生机构费用的比重比2009年提高0.33个百分点,城市医院和县医院的费用比重则分别下降0.19个和0.13个百分点。这表明北京居民就医逐步出现向下流动趋势,分级医疗政策初见成效。

  八、卫生资源配置压力凸显

  筹资来源法与机构流向法是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用于核算地区卫生总费用的两种基本方法,其中筹资来源法反映政府、社会和居民个人对卫生保健的重视程度和费用负担水平,以及卫生筹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和卫生筹资的公平合理性;机构流向法反映卫生资金在不同地区、领域和层次的配置状况。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来源总额为813.64亿元,机构流向总额为1152.95亿元,来源法核算结果比机构法少339.31亿元(29.43%)。两种核算方法结果差异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本市外来人员就医、购药非常普遍,这既体现了北京作为国家医学中心城市的地位,又凸显了卫生资源配置的压力。

  在介绍下一步市卫生局继续深化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时,钟东波说,一是建立更加稳定的、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首医委的组织保障作用,探索将核算数据收集工作纳入常规统计范围,提高核算工作效率,实现当年完成上年卫生总费用核算任务。二是深化卫生总费用的核算研究工作。针对区县财政投入的差异性、城乡居民就医负担的差距、机构法与来源法的差距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三是加强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的传播利用。通过多种形式传播核算结果,并根据总费用核算研究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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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5浏览4155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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