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浙江15日起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新国标 降为25mg/kg

39健康网 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3月15日,是《食用盐碘含量》国家标准(GB26878-2011)实施日期。根据该标准的要求,省卫生厅选定适合本省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为25mg/kg,并经省政府同意,报卫生部备案。

  与全国大多数省份相同,浙江也属于自然环境缺碘地区,历史上碘缺乏病普遍流行。按照国家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性措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不仅消除了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症状的克汀病;而且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也从13.92%下降到5%左右。

  浙江省选定食用盐碘含量的依据,一是我国2000年推行食盐碘含量为35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15mg/kg(20mg/kg—50mg/kg)。据浙江省10年来的监测,食用盐的实际碘含量在30mg/kg左右;人群尿碘总体水平处于100—199μg/L的适宜范围。

  二是基于当前我省居民食物来源多元化,尤其是富碘海水产品供应丰富,为探索食用盐下调水平,省疾控中心完成的重大科技专项“人群碘营养水平与甲状腺相关疾病研究”,对食用不同盐碘含量的居民家庭分组进行测定,结果表明,盐碘含量处于20~25mg/kg,人群尿碘水平达到165μg/L左右。该重大科技专项同时还表明,没有证据说明食用碘盐与甲状腺结节等疾病之间有关联性。食盐加碘仍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策略。

  日前,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盐务局联合转发了国家八部门《关于做好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盐业部门已做好包装改版、设备改造、产销计划衔接等准备工作,于3月15日起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碘盐,并于5月份以原有价格陆续上市。

  过渡期间,原有碘盐继续销售,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新标准碘盐全面推行之后,盐业部门将进一步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以方便特需人群的购买;卫生部门将组织开展人群监测评估与风险预警,及时对高危人群采取强化补碘措施;省有关部门还将对各地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

  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知识问答

  1.国家《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什么时间发布?

  答:2011年9月15日,由卫生部发布《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标准号为GB26878-2011。

  2.国家《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什么时间实施?

  答:2012年3月15日,《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在全国统一实施。

  3.国家《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规定了食用盐产品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离子计)为20mg/kg至30mg/kg,碘盐中碘含量均匀度的允许波动范围为±30%。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4.国家《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制定原则是什么?

  答:《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制定原则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各地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碘盐中的碘含量,使人群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

63
2012-03-15浏览20646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文章推荐健康贴士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医生挂号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