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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入“深水区”民资办医院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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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算动真格的了。”一位私营医疗机构所有者近日长舒了一口气,其主导的社会资本兴建的民营医院开始建设。这不得不归功于新医改。始于2009年的新医改中的一系列新提法,给了民营医疗机构无限的想象和发展的空间

  “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而将新医改推入深水区的,当数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58号文件);根据58号文件精神,云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出台文件提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此时,距离“新医改”方案出台已过两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距离目标时间更已过大半;而“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仍然不绝于耳。

  众多在犹疑、观望中等待良久的投资者直言“感到欢欣鼓舞”。此次意见中的诸多条款,尤其是允许资独资办医院,更是“力度之大,出乎意料”。

  云南省民营医疗机构难谈实力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社会资本获得了兴办医院的权利。但由于历史及体制上的原因,我国的民营医院发展缓慢,包括云南省的民营医疗机构。1998年之前,我国的民营医院很少,大部分都是个体行医的诊所,当时十几万个体行医诊所中,能称之为医院的民营机构也就20余所。据云南省卫生厅去年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我省民营医疗机构占全省医疗机构总量的76.77%,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虽然多,但规模小、实力不强,专科特色不突出,100张床位及以上的只有59所,尚未形成明显的专科特色和实力,一些民营医疗机构还存在执业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都是新医改亟待解决的。

  照明的火把:允许独资办医院

  在很多人看来,“58号文件”的出台,才是医改的真正核。没有民间资本进入的改革,充其量是小打小闹、小修小补。只有新的力量介入,才能革除顽疾,提升效率,彰显公平。

  “58号文件”提出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等一系列措施,并就民营医疗机构在牌照发放、经营性质等方面,给予民营医院更宽松的政策环境,为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平起平坐”搭建了平台。此次意见中的诸多条款,尤其是允许外资独资办医院,更是“力度之大,出乎意料”。

  在管理和引导方面,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坚持鼓励与监管并重,引入退出机制,“扶持大的,引导中等,淘汰小的”,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确保医疗服务市场的吸引力。

  医疗总资产:明年昆明民营医院要占七成

  与一些部门或地方“死守”固有利益不一样的是,早在国务院医改新方案出台之前的2008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被统称为5号文件的《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通过扶持鼓励、规范引导、优化配置、公平竞争,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民营医院。到2012年,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市医疗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在昆明率全国之先推出新医改方案中的多项举措,与之后出台的国务院新医改方案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

  这些政策的出台,厘清了阻碍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不利因素,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体现了政策的进步。剩下的就看民营医疗机构如何抓住机遇,以自身的实力在赢得群众口碑的同时,赢得市场了!

  兴办医院:昆明政府不再投资举办常规医疗机构

  “看病难,看病贵”这一至关重要的民生话题,关键在于解决供需矛盾。要提高医疗服务的总供应能力只有两条路:一个是引进来,开放市场,引进社会力量;另外一个是在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部,通过内部的挖潜革新、提高效率。

  “要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降低公立医院比重。”昆明市“5号文件”均指出,原则上政府不再投资举办常规医疗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民营医院,政府按投资额8%-10%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添置和改善该院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设施。3到5年后,云南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所占用的医疗资源将不会少于40%。这些措施的出台,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行业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新医改之后,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性质,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非营利性医院的用地,可申请划拨或政府土地零收益以协议方式出让。对非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等。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这为民营医院拓宽了患者资源。

  此外,在制度方面,云南省放宽了社会资本准入条件,并明确了民营医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在人才引进、职称考评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待遇。

  2008年,昆明市民营医院数量为95家,床位数4581个,从业人员6466人,资产12.4亿,但截至目前,昆明市民营医院的数量已经发展为134家,床位数8894个,从业人员超万人,资产达到了32.4亿。

  在2011年的目标节点即将到来之际,医改或将进入快车道。而这一系列政策更大的意义在于,它们传递出一个较以往更为清晰的“路线”信号:在坚持“公益性”的医改进程中,市场机制必不可少;政府和市场的角色,或将有更加清晰的界定。

  支持民营:云南省年投2000万专项资金

  为了创建更好的投资环境,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提供服务,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的成立同样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据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主任吴青介绍,中心成立于2008年2月,隶属于昆明市卫生局。主要职能首先是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行业提供政策指导等。

  据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起,云南省财政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每年安排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医院的规模发展、示范建设和表彰。而据吴青主任介绍,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根据民营医院的服务质量等考评结果,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据悉,这项举措被民营医疗机构称为“最有力的活广告”。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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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浏览2679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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