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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孕妇做B超价格翻倍 收费按“胎”不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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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做B超检查收费 部分医院按“胎”收 部分医院按“次”收 搞到孕妇“蒙查查”

  由于身怀双胞胎,日前到龙岗区人民医院做产检彩超检查的许小姐竟被要求出双倍的检查费,与医院理论多时的许小姐最终还是交了两倍的钱,随后她将此事投诉到了龙岗区卫生局以及本报。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09年2月,市物价部门的确联合卫生和财政部门发了一纸通知,其中明确产妇做彩超检查的费用一项,由原来的按“次”收费,改为按“胎”收费。然而对于这项收费政策的改变,绝大多数育龄妇女都称不知情和难以理解。

  双胎做B超双倍收费

  去年12月18日,怀孕20多周的许小姐到龙岗区人民医院做彩色B超检查。许小姐的病历本上也清楚显示怀的是双胎,要做B超检查时,许小姐却因“不诚实”被医生凶了一下。“我下午4时到医院,各项费用收下来总共交了227元,但做B超时,医生问我怎么双胞胎也不说呀,他说不行,双胞胎要收双倍费用,后来又叫我交了213元。”一次检查收了两次的费用,开始做孕检时医生也没说要加倍收费呀!许小姐找到该院物价科、医务科,均被告知收两倍费用没有问题。“我在老家也产检过,也没说两胎就要收两份钱啊!”随后,许小姐向龙岗区卫生局和本报投诉。

  下发“通知”改收费标准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龙岗区人民医院,物价科一位池医生接待了记者,他拿出一本《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项目的打印资料,列了医疗服务价格修改的数百个条目,有的条目上还用黄色标了出来,提示相关人员注意。“已经有人找过我们了,你看看这个,我们哪有多收费。”池医生将小册子递给记者。

  记者发现在“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一项,的确用红字注明了“产科B超按每胎收费”的字样。在池医生的办公桌上,记者还看到一本绿皮书——《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这是2007年6月由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但在这本书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一项,没有产检按胎收费的字样,且在“计价单位”一栏,明确标明了“次”。难道通知的效力比绿皮书大?

  龙岗区人民医院物价科科长黎卫平向记者介绍说,2009年7月以前,该院进行产妇B超检查都是按“次”收费。2007年《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发下来之后,对该项收费的收费方式也没有做变动。直到2009年3月医院收到上述那本以通知形式下发的价格修订项目表以后,这项收费才有变化。“里面变动的条款多,我们经过几个月培训学习,才从7月份开始按新标准收费。”黎卫平说。

  医生:宁查三个单胞胎 也不愿查一个双胞胎

  “去年7月以后,来我们医院做双胞胎、多胞胎产检的很多,没有一个提出过异议,许小姐是第一个。”黎卫平说。龙岗区人民医院功能科副主任医师黎明告诉记者:“实际上我们医生宁愿做三个单胞胎检查,也不愿意做一个双胞胎,很麻烦!”有二十多年临床经验的黎明告诉记者,给孕妇做B超检查时,要查脐带血、胎盘等项目,一个单独的胎儿很好检,即使技术不是太熟练的医生多花点时间也能检查出来。但要是多胎孕妇,胎儿互相挤在一块儿,要看清楚胎儿是否畸形、能不能顺利生产要花很大心思,“有时(胎儿)黏在一块儿,真的很难看清楚,要翻来覆去看好几遍!”黎明说,其实对这一项收费按“次”收取,在医疗界早就有很大意见,去年做的更改正是顺应“医”心的举动。

  黎卫平说,近年来医闹现象非常多,一旦有个三长两短,家属闹上来,吃亏的是医院和医生,“检查出了问题,医生是要负全责。很多人只看到我们多收了钱,没看到我们承担那么多的责任。”

  那么,既然检查费用变了,医院有没有通过相应的途径把收费情况公示出来呢?对这个疑问,黎卫平说,医院所有的收费项目加起来有近8000项,如果全部张贴出来,恐怕医院里所有的墙都贴满也贴不下。“我们下面有查询系统,什么药品什么检查怎么收费,手指头一按就全出来了。”

  然而,在采访完毕后,记者亲自试验该查询系统时,竟发现系统显示的仍然是老的计价方式。黎卫平说,这是因为系统还没来得及更新。

  市发改委:确实发过调整价格的通知

  按省里的规定改标准

  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一名负责人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告诉记者,原来的市物价局确实在去年2月16日联合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发布过一纸通知,但那是根据省里文件发的,“只是贯彻省里的命令。”

  记者经过相关渠道,发现广东省物价局确于2009年1月19日发布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内容的通知》(粤价(2009)8号),《通知》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结合省物价局、卫生厅下发的《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关于修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内容的通知》、《关于机器辅助排痰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执行情况以及我省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在综合医疗机构意见及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作了补充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请遵照执行。”该通知在B超项明确规定:“产科B超按每胎收费”。

  少数医院没有执行新规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规财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产检B超按次收费的老办法因为做了事、担了责却没有相应回报而遭到很多医院医生不满。记者查询资料得知,实际上在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物价变化文件出台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大中城市前些年就有医院执行按胎收取产检B超费,其中不乏被孕妇家属投诉到物价部门的。在深圳也有多家医院早就开始按胎收费。

  记者昨日在龙岗区人民医院妇产科,随机采访了十多个孕妇,对于双胞胎B超收两份钱,她们都表示惊讶,“怎么可能?一个肚子怎么收两份钱?”“双胞胎孕妇做B超检查是要多花时间,但仍然是在一次使用B超完成的,如果花时久就要多收费,那是不是一遇到复杂的病人,各个项目都要“按时加费”呢?孕妇杜女士说。

  但并非所有医院都执行了新规,深圳东湖医院的B超室就仍然按“次”计价,相关收费细则都明白地贴在了B超室门口。

  律师:孕妇只有一个子宫胎盘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深圳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作为一名女性,刘芳也向记者坦言是第一次听说双胞胎要收两份检查费的事,“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当记者表示是原深圳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规定的,刘芳才“恍然大悟”。“孕妇做B超检查时,无论单胞胎还是双胞胎都归属于该孕妇的子宫胎盘这一件脏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胎儿增加了但脏器没有增加,所以另行收费是说不通的。”

  刘芳也认为,既然收费了,没有明示出来,也是医院的失责。“孕妇进医院检查,实际上就已经同医院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关系,她有权利获知这项服务明确的价格,像龙岗区人民医院没有及时更新价格查询系统也是不对的。”

  在修改产检价格时是否应该经过必要的价格听证?刘芳表示,一般而言,国家对于水价、电价等覆盖面大、影响面广的物价项目做调整时,都会听证。但因为孕妇产检涉及面窄,没有进行听证并不奇怪。“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听证法》出台,什么事情需要听证,什么不需要没有一个规定,目前阶段只能是政府出台什么执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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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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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浏览7421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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