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场上标示为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0.25g/粒×12粒/板×2板/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364的“降脂排毒胶囊”为假冒产品。
据悉,我市在2009年中成药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中,经稽查人员对市场上销售有标示上述厂家、规格、批号的“降脂排毒胶囊”进行核查,该批准文号对应的药品为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0.5g/粒的降脂排毒胶囊,经生产企业确认,该公司从未生产过规格为0.25g/粒×12粒/板×2板/盒的“降脂排毒胶囊”,该产品纯属假冒,系假药。
此外,该局近日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对保健食品“新维亭”(标示生产厂家:泰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08.08.18)进行抽样。经检验,上述产品铅含量不符合规定,并检出酚酞。据了解,酚酞有刺激性,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已要求各相关企业立即停止销售。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市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此这类假药或问题保健品,应停止购买使用,并拨打市药监局举报电话83190161投诉,宝安区:27756177;龙岗区:289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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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林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