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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医疗垃圾的处置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日前,记者跟随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与教科文卫委调研组对枣庄全市医疗垃圾处理及监管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采访。
据了解,2006年,依据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枣庄出台印发《枣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后,市卫生、环保、建委等立即着手进行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立项、选址、建设工作。2004年下半年,枣庄市永进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在位于枣木高速旁边的枣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西侧开建,经过两年时间的建设,这座日处理能力8吨、年处理能力2000吨的枣庄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于2006年10月投入运行,并在全省第一家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的验收。
“我们中心自投入运行以来的4年里,枣庄共有5500吨的医疗垃圾被我们焚烧处理掉,我们每天有6辆运输车负责全市医疗机构产生 医疗垃圾的集中清运工作,我们两台炉子平时只开一台,全市每天6吨左右的医疗垃圾,一台炉子大约要焚烧12个小时,”说起医疗垃圾处理的工作,枣庄市永进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厂长马成立告诉记者,“我们在燃烧医疗垃圾过程中,按环保要求按比例添加活性炭和石灰水,进行除酸、除硫,排出的烟和焚烧剩下的固体垃圾,完全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医疗垃圾废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物质,是具有传染性的特殊污染物。为坚决推进枣庄医疗垃圾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市卫生、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经过调研组到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齐村镇医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实地察看,确实如陪同调研的市卫生局、市环保局领导所言,枣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理做到了比较规范的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照法规要求,设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成立了医院、职能部门、业务科室 三级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管理制度,制定了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在医疗废物产生场所、收集容器、运送工具、暂存设施等醒目处设立了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建立了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实行了医疗废物转交、处理登记联单制度,确保了每一宗医疗废物都得到无害化处理。
谈到枣庄医疗垃圾处理的现状,市卫生局一负责人说:“在2008年把全枣庄22家2级以上医院、87家乡镇卫生院、30家私营医院等乡镇以上大医院和2家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全部纳入集中处理的基础上,2009年上半年,我们又率先将市中区城区100余家个体诊所实行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当然,大量散布在广大农村的个体诊所,还没有纳入到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来,但它们产生的医疗垃圾相对较少,带有重度危害性的医疗垃圾较少。可以说,枣庄95%以上的医疗废物实现了集中处理,在全省17地市位列前茅。”
(责任编辑:陈孟基)
主任医师
广州诺亚智慧门诊部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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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佛山市中医院 耳鼻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