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甘肃省物价局网站近日发布消息,自12月20日起,甘肃省发改委针对158种剂型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下调。据此甘肃省物价局规定,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所经销的药品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
据记者了解,此次降低最高零售价的158种剂型规格药品,范围覆盖了包括涉及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神经系统类药品等。有分析称,虽然此次调整最高零售价涉及的药品不多,但却具有普遍适用性。另外,新规还要求,以前公布的药品价格凡与本通知价格不符的,以本次核定价格为准。
无独有偶,江苏省发改委近日也发布规定,自12月29日开始,对包括甲钴胺在内的104个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12月15日,广东省物价局公示了441个品规的西药价格调整方案。资料显示,其具体作价由来自临床的医师、药师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依据药品平均备案供货价格(或企业申报复核的发票价格)、调查的出厂价格、口岸价格、中标价格4个环节的数据,分别测算各环节零售价格,并按照该4个环节价格平均值拟定代表品的最高零售价。而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2%。
日前发改委接连发布的涉及《药品差比价规则》、《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实施的相关通知,被业界普遍视为下一轮价格调整即将到来的先兆。对此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蒋华阳认为,降低最高零售价,对消费者而言减轻了医疗负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对药厂和药店而言,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利润率,抑制部分药厂、药店虚抬药价的情况,同时也能够规范市场的药价水平。
上海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从整体趋势上来说,国家对药价的管控短期内不会放松,甚至会更加细致和严格,差比价规则的出台就是例证。
副主任中医师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医科
副主任医师
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 蛇口老年病医学
主任医师
广州诺亚智慧门诊部 全科
副主任医师
佛山市中医院 中医全科
副主任医师
佛山市中医院 耳鼻喉科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东一路2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汕头市达豪区
三级 中医医院 公立
绵竹市天河路60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枣庄市台儿庄区华兴路19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309信箱职工医院
二级 综合医院 特色医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碧云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