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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妊娠合并高脂血症性胰腺炎的治疗原则上与非妊娠期高脂血症性胰腺炎基本相同,但因要同时兼顾母婴安全,常需要联合外科、妇产科、儿科和重症医学科等多学科,根据病人本身情况、胎儿生长状况等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1非手术治疗
对于早期病情较轻的患者,可采取非手术治疗;其基本措施与非妊娠期患者类似。值得提醒的是,生长抑素类药物对改善急性胰腺炎的预后并无充分的询证医学的证据,而这类药物对胎儿的发育存在这影响,因此笔者认为不应作为常规使用。由于患者禁食,合理地营养支持是必要的,但应限制脂肪的摄入。血浆置换可迅速降低血脂水平,使患者病情显著好转,但部分患者在禁食,限制脂肪摄入后,血脂水平亦能很快降至正常,因此血浆置换并不是对每一例患者都是必须的。
.2手术治疗
对于保守治疗无效的患者,应果断地采用有创的方法治疗;因高脂血症性胰腺炎极少合并有胆道梗阻,因此手术的主要目的是清除坏死组织和腹腔引流;当坏死不严重,腹腔积液较多时,可在B超引导下经皮穿刺多点置管引流,或在B超引导下经腹壁做小切口置管引流;当坏死组织较多时,可在腹腔镜下或开腹行坏死组织清除和置管引流[6]。
.3 妊娠的处理
虽然终止妊娠有助于安全地应用一系列的检查和治疗手段,有利于急性胰腺炎病情的缓解,但不应将终止妊娠列为治疗胰腺炎的手段。是否终止妊娠需要综合考虑孕妇病情、胎儿发育情况、胎儿是否存活等[7]。急性胰腺炎产生的细胞因子和炎症介质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急性胰腺炎所致的ARDS又可能导致胎儿宫内窘迫,甚至宫内死亡。因此,对于妊娠晚期病人,如果经多学科评估,认为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可能性大,即应果断终止妊娠。孕早、中期病人应加强对胎儿的监测,一旦发现胎儿死亡应及早采取措施,排出死胎。总的原则是尽可能兼顾母婴的安全,当无法兼顾时,在终止妊娠的决策过程中应以保全孕妇的生命为首要目标。
总之,虽然妊娠合并高脂血症性胰腺炎的发病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可能威胁到母婴的生命安全。因此,产妇在孕期应采取合理、均衡的营养,避免高脂血症的产生,一旦发生,应尽快明确诊断,多学科协作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以降低该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实习编辑:张莹秀)
主任医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佛山固生堂国医馆 中医内科
主任医师
深圳市中医院 消化内科
副主任医师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副主任医师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主任医师
深圳市中医院 消化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