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办法,29个贫困县(市)的农村孕产妇,到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剖宫产将给予定额补助;对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如果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除定额补助外,还将按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实施此项政策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据实核算,直接拨付给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保障母婴安全,我省从2000年开始,在10个贫困山区县市开展了“降消”项目试点。至今年1月,项目县市从10个增至47个。项目实施8年来,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
(责任编辑:郎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