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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局部损害
局部损害的情况与化学物质的种类、浓度以及与皮肤接触的时间等均有关系。化学物质的性质不同,局部损害的方式也不同。化学烧伤的严重程度,除与浓度及作用时间有关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该化学物质的性质。
全身损害
有些化学药物可从创面、正常皮肤、呼吸道、消化道粘膜等吸收,引起中毒和内脏继发性损伤,甚至死亡。多数化学物质系经由肝、肾而排出体外,故此二器官的损害较多见。常见的有中毒性肝炎、局灶性急性肝出血坏死、急性肝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及肾小管肾炎等。肺水肿也较常见。有些化学物质如苯等可直接破坏红细胞,造成大量溶血。有的则可引起中毒性脑病、脑水肿、周围或中枢神经损害、骨髓抑制、心脏毒害、消化道溃疡及大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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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陆云云)
主任医师
广州市中医医院 外科
主任医师
上海市同济医院 胸心外科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泌尿外科
副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上海市南汇区中心医院 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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