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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高血压性心脏病发生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长期持续的高血压状态,因此,在高血压性心脏病的治疗中,对高血压的治疗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在高血压性心脏病未发生前,就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疗高血压。
对原发性高血压病应根据分级治疗的原则,选用合适的降压药和其他非药物治疗措施。使血压控制在较适宜的水平,避免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以防发生心力衰竭。对于继发性高血压,要针对引起血压升高的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采取降压措施,使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防止和延缓心脏病发生。
对于已发生高血压性心脏病,而心脏功能处于代偿期,要避免能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如体力劳动,高盐饮食,上呼吸道感染,烟酒及精神刺激等;对于高血压性心脏病处于失代偿期,已发生左心衰竭者要积极治疗心力衰竭,减轻心脏前后负荷,予以扩血管药物,利尿,强心治疗。
心力衰竭纠正后,血压要保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若患者呈现心肌收缩力低下或反复发生心力衰竭者,可用地高辛维持量口服治疗,同时治疗各种合并症,如高脂血症、糖尿病、冠心病,防止心力衰竭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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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陆云云)
主任医师
济南市中医医院 皮肤科
副主任医师
陕西西安男科医院 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泌尿外科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 普外科